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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这是一个关于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PPT,主要是来自砚山县八嘎卫生院的PPT,主要是了解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的相关内容以及其他概念,病因和发病机制,临床表现等内容。狂犬病病毒(Rabies virus,缩写RABV),一种核糖核酸病毒,为丽沙病毒属,是狂犬病的致病因子。完整的狂犬病病毒呈子弹形,长度大约为200纳米左右,直径为70纳米左右。整个病毒由最外层的脂质双分子层外膜、结构蛋白外壳和负载遗传信息的RNA分子构成。目前普遍认为狂犬病病毒有四个不同的血清型。狂犬病病毒对不利环境的抵抗力非常弱,在表面活性剂、消毒剂如甲醛、升汞、碘酒还有酸碱环境下会很快失去活性,并且对热和紫外线极其敏感。
狂犬病防治知识宣传PPT是由红软PPT免费下载网推荐的一款疾病课件类型的PowerPoint.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
狂犬病(rabies)是由狂犬病毒(rabies virus)所致的急性、进行性、几乎不可逆转的致死性脑脊髓炎,因有恐水的临床特征,又称恐水症。(hydrophobia)属人兽共患病;病理损害以中枢神经系统为主;临床表现以恐水、畏风、流涎、吐沫、惊恐不安、发作性咽肌痉挛、最后痛苦的停止呼吸。
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 (2009年版)
狂犬病暴露是指被狂犬、疑似狂犬或者不能确定健康的狂犬病宿主动物咬伤、抓伤、舔舐粘膜或者破损皮肤处,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接触可能感染狂犬病病毒的动物唾液或者组织。
一、暴露分级
按照接触方式和暴露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一、暴露分级
I级:接触或者喂养动物,或者完好的皮肤被舔;
一、暴露分级
Ⅱ级:裸露的皮肤被轻咬,或者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擦伤;
一、暴露分级
Ⅲ级:单处或者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者抓伤,或者破损皮肤被舔,或者开放性伤口、粘膜被污染。
狗咬伤处理步骤
二、伤口处置:彻底冲洗
彻底冲洗:
用20%的肥皂水(或者其他弱碱性清洁剂)和一定压力的流动清水交替彻底清洗、冲洗所有咬伤和抓伤处至少15分钟。
然后用生理盐水(也可用清水代替)将伤口洗净,最后用无菌脱脂棉将伤口处残留液吸尽,避免在伤口处残留肥皂水或者清洁剂。
较深伤口冲洗时,用注射器或者高压脉冲器械伸入伤口深部进行灌注清洗,做到全面彻底。
二、伤口处置:消毒
彻底冲洗后用2-3%碘酒(碘伏)或者75%酒精涂擦伤口。如伤口碎烂组织较多,应当首先予以清除。
二、伤口处置:尽量避免缝合
伤口轻微:可不缝合,也可不包扎,可用透气性敷料覆盖创面。
伤口较大或者面部重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时,确需缝合的:在完成清创消毒后,应当先用抗狂犬病血清或者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作伤口周围的浸润注射,使抗体浸润到组织中,以中和病毒。数小时后(不少于2小时)再行缝合和包扎;伤口深而大者应当放置引流条,以利于伤口污染物及分泌物的排出。
二、伤口处置:控制其他感染
伤口较深、污染严重者酌情进行抗破伤风处理和使用抗生素等,以控制狂犬病病毒以外的其他感染。
二、伤口处置:特殊部位处理
眼部:波及眼内的伤口处理时,要用无菌生理盐水冲洗,一般不用任何消毒剂。
口腔:口腔的伤口处理最好在口腔专业医师协助下完成,冲洗时注意保持头低位,以免冲洗液流入咽喉部而造成窒息。
外生殖器或肛门部粘膜:伤口处理、冲洗方法同皮肤,注意冲洗方向应当向外,避免污染深部粘膜。
以上特殊部位伤口较大时建议采用一期缝合(在手术后或者创伤后的允许时间内立即缝合创口),以便功能恢复。
四、疫苗接种
接种程序:一般咬伤者于0(注射当天)、3、7、14和28天各注射狂犬病疫苗1个剂量。狂犬病疫苗不分体重和年龄,每针次均接种1个剂量。
注射部位:上臂三角肌肌内注射。2岁以下婴幼儿可在大腿前外侧肌肉内注射。禁止臀部注射。
四、疫苗接种:特殊情况处理
1、暴露后未能及时接种:如不能确定暴露的狂犬病宿主动物的健康状况,对已暴露数月而一直未接种狂犬病疫苗者也应当按照接种程序接种疫苗。
2、正在进行计划免疫接种的儿童可按照正常免疫程序接种狂犬病疫苗。
接种狂犬病疫苗期间也可按照正常免疫程序接种其他疫苗,但优先接种狂犬病疫苗。
3、未按时接种:当某一针次出现延迟一天或者数天注射,其后续针次接种时间按延迟后的原免疫程序间隔时间相应顺延。
四、疫苗接种:特殊情况处理
四、疫苗接种:特殊情况处理
5、狂犬病疫苗接种无禁忌症。
接种后少数人可能出现局部红肿、硬结等,一般不需做特殊处理。
极个别人的反应可能较重,应当及时就诊。
发现接种者对正在使用的狂犬病疫苗有严重不良反应时,可更换另一种狂犬病疫苗继续原有程序。
6、冻干狂犬病疫苗稀释液应当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使用。
五、被动免疫制剂
原则:严格按照体重计算使用剂量,一次性足量注射
剂量: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按照每公斤体重20个国际单位(20IU/kg),抗狂犬病血清按照每公斤体重40个国际单位(40IU/kg)计算。如计算剂量不足以浸润注射全部伤口,可用生理盐水将被动免疫制剂适当稀释到足够体积再进行浸润注射。
五、被动免疫制剂
部位:注射部位如解剖学结构可行,应当按照计算剂量将被动免疫制剂全部浸润注射到伤口周围,所有伤口无论大小均应当进行浸润注射。不得把被动免疫制剂和狂犬病疫苗注射在同一部位;禁止用同一注射器注射狂犬病疫苗和被动免疫制剂。
当全部伤口进行浸润注射后尚有剩余被动免疫制剂时,应当将其注射到远离疫苗注射部位的肌肉。
暴露部位位于头面部、上肢及胸部以上躯干时,剩余被动免疫制剂可注射在暴露部位同侧背部肌肉群(如斜方肌),狂犬病疫苗接种于对侧。
暴露部位位于下肢及胸部以下躯干时,剩余被动免疫制剂可注射在暴露部位同侧大腿外侧肌群。
对于粘膜暴露者,应当将被动免疫制剂滴/涂在粘膜上。如果解剖学结构允许,也可进行局部浸润注射。剩余被动免疫制剂参照前述方法进行肌肉注射。
五、被动免疫制剂
时间:如未能在接种狂犬病疫苗的当天使用被动免疫制剂,接种首针狂犬病疫苗7天内(含7天)仍可注射被动免疫制剂。
注射抗狂犬病血清前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过敏试验。
六、再次暴露后处置
伤口处理:任何一次暴露后均应当首先、及时、彻底地进行伤口处理。
疫苗接种:一般情况下,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后体内抗体水平可维持至少1年。
如再次暴露发生在免疫接种过程中,则继续按照原有程序完成全程接种,不需加大剂量;
全程免疫后半年内再次暴露者一般不需要再次免疫;
全程免疫后半年到1年内再次暴露者,应当于0和3天各接种1剂疫苗;
在1-3年内再次暴露者,应于0、3、7天各接种1剂疫苗;
超过3年者应当全程接种疫苗。
被动免疫制剂注射:按暴露前(后)程序完成了全程接种狂犬病疫苗(细胞培养疫苗)者,不再需要使用被动免疫制剂。
七、特殊人群狂犬病免疫策略
对象:从事狂犬病研究的实验室工作人员、接触狂犬病病人的人员、兽医等 ;
时间:暴露前基础免疫程序为0、7、21(或28)天各接种1剂量狂犬病疫苗。持续暴露于狂犬病风险者,全程完成暴露前基础免疫后,在没有动物致伤的情况下,1年后加强1针次,以后每隔3-5年加强1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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