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分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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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分录PPT,包括了企业所得税政策新变化,申报表新变化及填报注意事项,汇缴关注内容等内容,2015年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税收业务培训 合肥市包河区国家税务局 2015年汇缴培训内容 一是企业所得税政策新变化 二是申报表新变化及填报注意事项 三是汇缴关注内容一、企业所得税政策新变化 (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工业企业包括三个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其他行业:除上述这三个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都属于其他行业。建筑业2015年新增 小型微利企业历年优惠明细 《财税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2015年10月1日之前成立的,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分段计算其10月1日之前和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其2015年度可以适用减半征税政策的实际利润额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欢迎点击下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分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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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税收业务培训 合肥市包河区国家税务局 2015年汇缴培训内容 一是企业所得税政策新变化 二是申报表新变化及填报注意事项 三是汇缴关注内容一、企业所得税政策新变化 (一)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工业企业包括三个行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其他行业:除上述这三个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都属于其他行业。建筑业2015年新增 小型微利企业历年优惠明细 《财税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4号)规定: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范围的通知》(财税[2015]99号)规定: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2015年10月1日之前成立的,全年累计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需要分段计算其10月1日之前和10月1日之后的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 按照“2015年10月1日之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15年度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其2015年度可以适用减半征税政策的实际利润额或者应纳税所得额。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财税[2015]119号)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 废止:国税发[2008]116号和财税[2013]70号 变化一:取消了两个目录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 变化二:增加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 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不包括后勤服务人员) 变化三:其他费用按10%扣除(与高新相近) 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 变化四:特殊收入应扣减研发费用 一是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二是企业研发活动直接研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不得加计扣除。 变化五:负面清单制度(重点) 一是不适用于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活动 二是不适用于税前加计扣除的行业 负面清单 变化六:创意设计活动可以税前加计扣除 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 变化七:归集不准确,税务机关合理调整 企业研发费用各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不准确、汇总额计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加计扣额进行合理调整。 注意:预缴时不可享受(虽然季度报表上有该项目) 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加速折旧和加计扣除可叠加享受 会计核算与管理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32号 (2016年1月1日执行) 国科发火[2008] 172号(作废)比较 变化一:三个“取消” 取消了“近三年”的时间限制, 取消了“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拥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明确必须拥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取消了科技人员的学历限制 变化二:一个“放宽” 对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研发费比例放宽 变化三:一个“新增”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32号文件要求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企业必须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63号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技术先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中关村等试点地区) 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的,填写本表第1行至第28行 (四)工资薪金口径有所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34号 固定发放的福利性补贴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同时符合上述条件 计提的工资在汇缴前发放 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 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工个人的费用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五)《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76号 取消审批,精简程序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全面实行备案 《目录》列示的55项优惠事项 24项需要附报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资质、证书、文件等 28项只需填写1张《备案表》 3项优惠以“申报代替备案”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备案 企业留存备查资料的保存期限为享受优惠事项后10年。 税法规定与会计处理存在差异的优惠事项,保存期限为该优惠事项有效期结束后10年。 (六) 《税收减免管理办法》 国家年总局公告2015年43号 减免税包括: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三类不包括出口退税和财政部门办理的减免税减免税分为核准类减免税和备案类减免 第七条 纳税人实际经营情况不符合减免税规定条件的或者采用欺骗手段获取减免税的、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机关报告的,以及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相关程序自行减免税的,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七)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 总局公告2015年81号 A10703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职工不超过50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国税发[2009]87、财税[2015]116号 直接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企业通过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间接投资未上市中小高新企业 2年指2015年10月1日起 同时投资多个可合并计算,计算方法具体方法见财税[2008]159号 年度终了3个月内 (八)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3号 明确对外投资应确认资产转让所得-考虑纳税必要资金原值,允许进行递延纳税-允许分期均匀缴纳-分期最长不超过5年(九)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 该表不涉及纳税调整,为报送资料用 特殊性税务处理不做视同销售 (十)企业重组业务所得税征收管理重组不再需要备案或确认重组各方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报时,分别报送《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及附表》和申报资料-合并、分立被注销的企业,在办理注销登记前申报 (十一)财产损失税前扣除财税[2015]3号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5号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税前扣除问题 财税[2015]9号 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问题 财税[2015]115号 保险企业计提准备金有关税收处理问题 二、申报表新变化及填报注意事项 企业基础信息表申报表填报表单固定资产加速折旧A105080、A 105081 三张调整表口径变化5050、5070、5120 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 《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 汇总纳税企业汇缴申报建安企业千分之二的预缴税款如何申报 关联企业申报税务总局电子采集软件企业填错年度申报表现象解读 (一)企业基础信息表 1、103所属行业明细代码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小型微利企业是否为工业企业内容修改为“所属行业代码为 06**至4690”,不包括建筑业。 06 **煤炭开采和选洗业 4690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7 **-50 **建筑业 2、105资产总额 网报提示单位一定要“万元” 2、107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 申报表“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修改为 “107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年报填报说明还显示错误描述小微一定要选“否”才能享受小微!系统默认为“是” 填否!否!否! (二)申报表填报表单 只有表单上选勾选的附表才会出现,不会填错表单(默认十一项,红色字体显示) 网上申报会实时读取金三数据进行校验 (三)A105080、A105081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注意: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国税发〔2009〕81号(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财税〔2012〕27号(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 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财税[2014]75号)6大行业: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技术服务业。 适用于2014年及以后纳税年度 (财税[2015]106号)涉及四大领域18个行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等。 适用于2015年及以后纳税年度 年报《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 对纳税人享受重点行业、领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及一次性扣除等优惠政策情况进行统计(第1至14行)适用(财税[2014]75号)及(财税[2015]106号) (第15到28行) 适用(国税发[2009]81号)及(财税)[2012]27号 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纳税人,填报本表即视为履行备案程序。原值是指计税基础年度内只要有1个月税法折旧额大于会计折旧额的,其原值填入对应“原值”列。对于全年所有月份税法折旧额都小于会计折旧额的固定资产,其原值不填本表。只统计税法折旧大的月份 留存资料: 企业应将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记账凭证等有关凭证、凭据(购入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提供已使用年限的相关说明)等资料留存备查,并应建立台账,准确核算税法与会计差异情况。(四)填报表单选择口径的变化 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070《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 A105120《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以上只要会计上发生相关支出(包括准备金),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五)A106000弥补亏损额的校验金税三期为每户企业维护弥补亏损台账,并根据台账监控申报(六)(A107020) 《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第33行“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项目”填报说明中,删除“全球独占许可”内容。 符合条件的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无形资产摊销费用-相关税费-应分摊期间费用。 (七)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 小型微利企业-1行改为2行-20万~30万之间 优惠栏目进行了调整-5、7~9.3、24~27、33安徽不填 一、汇总纳税企业汇缴申报 跨省(国家税务总局[2012]57号公告) 跨市(安徽省国、地税联合[2013]12号公告 ) 市内(合国税发[2008]77号)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跨省:总机构分摊缴纳50%,各分支机构分摊50%分配表: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25%,总机构财政集中分配所得税额25%。 跨市:总机构按上述办法计算分摊的比例达不到25%的,按25%计算,剩余75%部分再在各分支机构之间分摊。分配表:总机构分摊所得税额25%(可调) 市内:不实行就地预缴,也不进行企业所得税税种登记。 总分支机构的申报总机构申报在先,分支机构申报在后 分支机构申报总机构在安徽,分支机构申报时-系统自动查找总机构申报的分配表,并自动带出不允许修改;-如果找不到,不允许申报 总机构在省外,分支机构申报时-系统会放开分配表,允许录入 分支机构申报系统如未显示出分配表 可能一:总机构按月申报,分支机构按季申报可能二:总机构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维护成非总分机构(独立生产经营) 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操作 建安企业千分之二的已缴税款如何申报 2015年汇缴操作: 2‰的已缴税款在办税服务厅补充申报 2015年四季度年报系统会自动出现,正常年报。补报建安企业2‰的税款抵扣应报资料:四季度申报表(特定业务栏已填好)企业当年外经证明企业当年开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如开具份数较多企业(20份以上),另外列出清单。 企业以前年度多缴税款年报抵扣操作 关联企业申报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一是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二是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三是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适用于符合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并据实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企业年度填报。 税务总局电子采集软件 -为无法网上办理申报的纳税人提供;在家录好,到税务局导入;采集软件是离线申报,无法和金三进行实时校验,存在数据脱节;一定要将基础信息表和填报表单打印出来,和电子申报数据一起报税局!!!企业填错年度申报表现象解读 填报错误一:行业填错 影响税收优惠享受:小微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填报错误二:基本医疗保险填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应填入该表第8行“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 补充医疗保险为商业险 填报错误三:政府补助填其他 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8“不征税收入”第4列“调减金额=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第20行“政府补助利得” 填报错误四:弥补亏损纳税调整后所得确认 弥补亏损纳税调整后所得应为本年纳税调整后所得(主表第19栏),误填第13栏利润总额. 填报错误五:财务报表随意填报主表第1行至第13行金额应来源于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风险监控需要计算机识别,一旦不符合相关条件,就会被系统识别出来,出现上述情况,只能向企业核实,增加税企业双方负担。三、汇缴关注内容 (一)企业因辞退员工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是否属于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因解除劳动关系向职工支付的经济补偿、生活补助等会计核算作为辞退福利,企业所得税属于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直接扣除,但不作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二)清算期是否能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及清算所得是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企业的清算所得不属于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所得,清算期间已不再持续经营,也不可能再发生研发费用的支出,所以,清算期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对象已经不存在,研发费用也就不能加计扣除,只能就其清算所得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应将整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清算所得(三)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的从业人数是否包括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规定: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一)项和第(二)项所称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之和。 (四)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有何区别?纳税申报如何填?一是不征税收入是指专门从事特定目的从政府部门取得的收入,不属于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免税收入是纳税人应税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质是国家对纳税人的一种税收饶让政策。 二是不征税收入对应的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应进行纳税调整。免税收入对应的支出准予税前扣除。 不征税收入包括:一是财政拔款;二是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三是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收入。 如同时符合财税[2011]70文件三项条件在A105040作为不征税收入填报; 如不符合在A105020作为征税收入填报。 免税收入A107010填报(五)企业开业后发生与开业有关的支出是否属于开办费?开(筹)办费未明确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而开始经营后发生的与开业有关的费用,按规定计入当期损益,不再作为开办费处理。 谢 谢 !敬请批评指正6eL红软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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