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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这是公司级安全教育ppt,包括了前言,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内容,欢迎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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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
中储粮(盘锦)物流有限公司
2017年9月
前言
生命,对于任何人来讲,都只有一次。
安全,不仅仅是一个口号,更是一种行动。您的一个不经意的行为,可能会给自己或者别人带来无尽的痛苦和伤害;您的一次善意的提醒,或许就能免除一次伤害事故的发生,挽救一条生命。
生活如潮,生命珍贵。面对匆匆来临的每一个日子我们别无选择,唯有用情而歌,用心去做,用我们的参与换来安宁;在幸与不幸之间,为生活筑起一道厚重的屏障,渴望有你的共识。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
《安全生产法》 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审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修改总体思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
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第三条 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三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第四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第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十二条 加工、制造业等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
第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保证本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培训计划。
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通过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使企业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包括两个方面的安全:1、人身安全。(包括劳动者本人及相关人员) 2、设备安全。
☞安全生产工作:为搞好安全生产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专业术语
1.安全生产的“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四不伤害:即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
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3.三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4.三无: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班组无事故
5.三级安全教育:即新入场人员必须分别经过公司级、项目部级和
班组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作业
6.三同时:即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投入使用。
7.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
过,防护措施没有得到落实不放过。
8.在生产中必须做到“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建筑施工行业五大事故伤害类型: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
10.燃烧的三个条件: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
11.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疾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或者其它损失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健康损害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其组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12.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13.影响事故发生的五项因素:人、物、环境、管理、事故处置。
14.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口、通道口。
15.五临边:在建工程的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
我国规定的安全颜色
安全色是用来表达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它的作用是使人们能够迅速发现和分辨安全标志,提醒人们注意安全,预防发生事故。我国安全色标准规定红、黄、蓝、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同时规定安全色必须保持在一定的颜色范围内,不能褪色、变色或被污染,以免同别的颜色混淆,产生误认。
安全色的定义
☞红色:很醒目,使人们在心理上产生兴奋性和刺激性,红色光光波较长,不易被尘雾所散射,在较远的地方也容易辨认,也就是说红色的注目性高,视认性也很好。所以用来表示危险、禁止、停止。用于禁止标志。机器设备上的紧急停止手柄或按扭以及禁止触动的部位通常都用红色,有时也表示防火。
☞蓝色:蓝色的注目性和视认性都不太好,但与白色配合使用效果显著,特别是在太阳光下比较明显。所以被选为含指令标志的颜色,即必须遵守。
☞黄色:与黑色组成的条纹是视认性最高的色彩,特别能引起人们的主意,所以被选为警告色,含义是警告和注意。如厂内危险机器和警戒线,行车道中线、安全帽等。
☞绿色:注目性和视认性虽然太高,但绿色是新鲜、年轻、青春的象征,具有和平、永远、生长、安全等心理效用,所以绿色提示安全信息,含义是提示,表示安全状态或可以通行。车间内的安全通道,行人和车辆通行标志,消防设备和其他安全防护设备的位置表示都用绿色。
安全标志的重要提示
安全标志是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构成。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
禁止标志:带斜杠的圆形为禁止标志的几何图形。圆形环与斜杠为红色,图形符号为黑色,其背景为白色。
禁止标志:是表示禁止或制止人们的不安全行为的标志。绝对不能作出被禁止的
安全标志的重要提示
警告标志:“△”是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三角形的边框和图形符号为黑色,其背景为有警告意义的黄色。
警告标志:提醒人们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预防和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和事故的图形标志。
安全标志的重要提示
指令标志:“○”是指令标志的几何图形,其背景为具有指令含义的蓝色,图形符号为白色。
指令标志: 是强制人们必须遵守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标志。在有指令标志的场所,必须按指令的要求去做。
安全标志的重要提示
提示标志:“□”是提示标志的几何图形,其背景为绿色,图形符号及文字为白色 。
提示标志:提供目标所在位置与方向或其他信息的图形标志。
消防安全常识
一、燃烧的三个条件
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
在火灾预防时,只要将其中任何一项破坏,火灾都不会发生。
二、火灾的分类:
A类火灾:固体可燃物燃烧的火灾
B类火灾:液体燃烧的火灾
C类火灾:可燃气体燃烧的火灾
D类火灾:可燃金属燃烧的火灾
E类火灾:带电物体燃烧时仍处于带电状态的火灾
三、灭火方法:
1、冷却灭火法
2、隔离灭火法
3、窒息灭火法
4、抑制灭火法
消防安全常识
四、常用灭火器:
1、泡沫灭火器:主要适用于A、B、C、E类火灾
2、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是窒息作用,并有少量的冷却降温作用,适用于A、B、C、E类火灾
3、干粉灭火器(ABC、BC):主要适用于A、B、C、E类火灾
4、水型(清水、酸碱)灭火器:主要适用于A类火灾
5、卤代烷型灭火器(1211、1301):因对环境造成污染,目前已基本上不使用
注:电气火灾由于其特殊性,不能采用水型、泡沫灭火器。而且,二氧化碳灭火器只适用于600V以下带电电气火灾。
五、火灾应急处置:
1、发生火灾时,应就近选择适宜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当火势较大时应发出警报。
2、报警时注意事项:当出现意外事故,需要报警时,报警人应讲清详细地址,事故发生地点、报警人姓名(岗位)及电话号码、着火物质以及火势,如报告消防队时,应派人到主要路口迎候消防车,有人受伤时应及时了联系医院。
错误的报警:
“着火了,快来救人!”电话里传来了惊恐的呼喊声。“在哪里?”119接线员问。“在我
家。”“我是说着火的地方在哪里?”“在厨房。”“我知道,可是我们怎么才能到你家
呢?”“你们不是有救火车吗?”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
当发生火情时,消防人员应迅速手提或肩扛灭火器快速奔赴火场,在距离燃烧处2米左右,操作者应先将开启把上的保险销拔下;然后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部,另一只手将开启压把压下进行灭火。灭火时要由远而近,左右横向扫射;在使用灭火器时,一只手应始终压下压把,不能放开,否则会中断喷射。
注意事项: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时,一种是将拉环拉起,一种是下压把,我们现在使用的是下压把式,压下压把,这时便有干粉喷出。但应注意,必须首先拔掉保险销,否则不会有干粉喷出。
2.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喷射时间很短,所以使用前要把喷粉胶管对准火焰后,才可打开阀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喷射距离也很短,所以使用时,操作人员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尽量接近火源。并要根据燃烧范围选择合适规格的灭火器,如果燃烧范围大,灭火器规格小,就会前功尽弃。
3.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不需要颠倒过来使用,但如在使用前将筒体上下颠动几次,使干粉松动,喷射效果会更好。
4.干粉喷射没有集中的射流,喷出后容易散开,所以喷射时,操作人员应站在火源的上风方向。
5.干粉灭火器不能从上面对着火焰喷射,而应对着火焰的根部平射,由近及远,向前平推,左右横扫,不让火焰窜回。
6.在扑救液体火灾时,因干粉灭火器具有较大的冲击力,不可将干粉直接冲击液面,以防把燃烧的液体溅出,扩大火势。
7.干粉灭火器在正常情况下,有效期可达3-5年,但中间每年应检查一次。
8.干粉灭火器要放在取用方便、通风、阴凉、干燥的地方,防止筒体受潮,干粉结块。干粉灭火器不可接触高温,不能放在阳光下曝晒,也不能放在温度低于-10摄氏度以下的地方。
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方法:使用时,将喷筒对准火源,拨出保险插销,压下压柄,即可喷出二氧化碳。在空气不流通的场所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后,必须及时通风。在使用过程中,要连续喷射,防止余恢复燃;不可颠倒使用;由于喷射时间短,使用时动作要迅速;防止冻伤手。
工伤定义及包括范围
☞ 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和死亡。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定义及包括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1.遵守有关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的规定;
2.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4.关心安全生产情况,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
5.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组织或有关部门汇报;
6.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报告领导,并协助调查
工作;
7.努力学习和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本工种操作程序和安全操
作规程;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和自我保护意识;
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个人安全生产负责。
进入现场的基本要求
按标准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才可进入生产现场
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帽带,女同志将长发整理好,放入安全帽内。
不许赤脚、穿拖鞋、凉鞋穿、高跟鞋进入生产现场。
不许饮酒后进入现场。
系好衣扣、系好鞋带。
必须遵守各类安全警告标志、标贴及警示指示。
进入现场走安全通道,注意来往车辆,防止车辆事故的发生。
上下楼梯应手扶安全栏杆扶手,不允许倒被手、看手机、打电话。
进入库区严禁吸烟。
不准踩踏地面临时电线,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不许擅自启动各类电气开关,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不许触摸各类转动设备,远离(1m外)皮带输送机。
了解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使用时高挂低用,高处无法悬挂时可以水平悬挂。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面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启动使用。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把杆下方不准站人。
安全生产十不准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扣,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使用时高挂低用,高处无法悬挂时可以水平悬挂。
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下面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启动使用。
5.不懂电器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把杆下方不准站人。
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施工现场是建筑行业生产产品的场所,为了保证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悬挂标牌与安全标志。施工现场的入口处应当设置“一图五牌”,即: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和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规定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牌,以接受群众监督。在场区有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等危险部分应悬挂安全标志牌。
施工现场四周用硬质材料进行围挡封闭,在市区内其高度不得低于1.8m。场内的地坪应当做硬化处理,道路应当见识畅通。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排水系统畅通,不得随意排放。各种设施和材料的存放应当符合安全规定和施工总平面图的要求。
施工现场的孔、洞、口、沟、坎、井以及建筑物临边,应当设置围挡、盖板和警示标志,夜间应当设置警示灯。
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包括操作平台及模板支撑)应当按照标准进行设计,采取符合规定的工具和器具,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搭设,并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全和使用应当符合临时用电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做好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并符合国家卫生有关规定要求。应当做到生活区与施工区、加工区的分离。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攀登与独立悬空作业配挂安全带。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您的安全生产权利
权利:(安全生产法)
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权;
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权利:(劳动法)
平等就业、选择职业
取得劳动报酬
休息、休假
获得安全卫生保护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
提请劳动仲裁
法律规定的其它权利
您的安全生产义务
义务:(安全生产法)
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
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义务:(劳动法)
完成劳动任务
提高职业技能
遵守职业道德
遵守劳动纪律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事故案例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安全生产是我们永恒的旋律。希望广大员工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幸福,为了企业和国家的财产不受损失,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不违章,不违纪。为打造中储粮(盘锦)物流有限公司的铁军队伍和金子招牌作出我们的最大贡献
谢 谢!
综合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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