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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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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讲解 2017年3月 讲解内容 第一篇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体系构成 第二篇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概况 第三篇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容讲解 第四篇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 第一篇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体系构成两点: (一) 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构成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构成 (一)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构成 两个层次: 第一层次:通用的财务规则:《事业单位 财务规则》(2012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二层次:特殊行业财务制度:目前为止一共出 台了10个行业制度。具体包括: 1.《医院财务制度》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 3.《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4.《中小学校财务制度》 5.《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6.《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7.《广播电视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8.《体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9.《文物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10. 《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财务制度》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构成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会计法》 第二层次: 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第三层次: 会计制度: 1.通用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3 年1月1日起施行) 2.特殊行业会计制度:具体包括 (1)《医院会计制度》(2012年1月1日全国施行)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2011年7 月1日起施行) (3)《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等。 ◆《财务规则》、《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三者之间的关系 1、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财务规则,是国家对事业单位进行财务管理、制定其他具体财务制度的基本法规依据,是各单位从事财务活动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它侧重于处理各种分配关系,主要从资金的调节、分配上进行管理。如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余管理等等。而会计准则,是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而制定的普遍性原则和总体要求(如会计核算前提条件、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等等一般原则的规定等等) 二者区别:财务规则是规范单位财务活动的依据,而会计准则是规范会计核算的依据。二者联系:它们都是反映单位的价值运动,即资金运动,两者是相适应、相配套的关系。具体讲,有什么样的财务制度,就应制定相应的会计准则,二者密不可分,是完整的统一体。 2、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之间的关系会计准则,是对会计工作提出的普遍性原则和总体要求;会计制度,是对会计工作实施规范。两者关系: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都是规范会计工作的规定,会计制度对会计工作的规定比较明确具体,便于单位操作执行,而准则比较概括、原则、抽象,但在执行上有一定的灵活性,其作用主要是指导性的、制度则具有强烈的命令性。第二篇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概况讲五点: 一、修订背景 二、修订原则 三、修订过程 四、新旧主要变化 一、修订背景 1、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 2、配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的需要 3、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 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 二、修订原则一是,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二是,考虑多方会计信息需求三是,与财政改革政策相协调四是,与财务规则修订相协调五是,服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六是,着力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三、修订过程 充分准备:2007-2011 加快推进:2012年全年 6月底前6月底后发布: 2012.12.19 财会〔2012〕22号 四、新旧主要变化全面修订: 篇幅、结构、内容 1、协调增加了财政改革会计核算内容 2、创新引入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 3、明确规定了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 4、着力加强了对财政投入资金的会计核算 5、进一步规范了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的会 计核算 6、突出强化了资产计价和入账管理 7、全面完善了会计科目体系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8、系统改进了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第三篇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容讲解包括五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 总说明 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 财务报表编制说明第一部分 总说明共有10条说明: 一、制定的目的及依据 二、适用范围 三、基建投资会计核算问题 四、会计核算基础 五、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问题 六、会计要素的规定 七、运用会计科目的相关规定 八、编报财务报表的规定要求 九、其他会计工作要求 十、新制度施行时间第二部分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1、列示5大类共48个会计科目。 2、会计科目编号变化: (1)总账科目:原为3位数码,改为4位数码; (2)明细科目:共规定了6个一级明细科目,并加以编号,共6位数码。 3、编号规律: 第三部分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一、资产类 二、负债类 三、净资产类 四、收入类 五、支出或费用类一、资产类【1001 库存现金】(原:101现金)主要变化: 1.现金溢余或短缺的账务处理:(1)发现现金溢余; ◆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部分,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 借:库存现金 贷:其他收入 (2)发现现金短缺; ◆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 ◆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经批准后, 借:其他支出 贷:库存现金 【1011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原:10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主要变化:二、主要账务处理:(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授权支付额度退回的, ◆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 (即不冲减本年支出) 存货等 ◆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事业支出 存货等 【1101 短期投资】(新)(原:117对外投资)一、核算内容: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主要是国债投资。 二、要求: 三、明细核算:按照国债投资的种类等进行。 四、主要账务处理:(一)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短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 (二)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三)出售短期投资或到期收回短期国债本息, 借:银行存款(实收金额) 其他收入—投资收益(实收<成本) 贷:短期投资(成本) 其他收入—投资收益(实收>成本) 【1211 应收票据】 (原:105应收票据)主要变化:三、主要账务处理:(一)因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收到商业汇票时, 借:应收票据 贷:经营收入等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1212 应收账款】(原:106应收账款)主要变化: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应收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理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应收账款金额,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贷:应收账款(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 (三)已核销应收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 金额,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入 【1213 预付账款】 (原:108预付账款)主要变化:二、明细核算:应当按照供应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应当通过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方式,登记预付账款的资金性质(区分财政补助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 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因供货单位破产、撤销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物资,且确实无法收回的预付账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预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理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预付账款金额,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贷:预付账款(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 (三)已核销预付账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入 【1215 其他应收款】(原:110其他应收账款)主要变化:四、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其他应收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一)转入待处理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金额,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贷:其他应收账款(二)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 (三)已核销其他应收款在以后期间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1301 存货】 (原:115材料、116产成品、 117成本费用)重点关注: 一、核算范围扩大 二、明细核算或辅助登记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存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3.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其成本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存货按照名义金额(即人民币1元,下同)入账。相关财务制度仅要求进行实物管理的除外。 ◆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存货验收入库,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存货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入 ◆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的情况下,按照名义金额, 借:存货 贷:其他收入 ◆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二)存货在发出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低值易耗品的成本于领用时一次摊销。 2.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转入待处理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贷:存货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捐赠、无偿调出购进的非自用材料,转入待处理资产时,按照存货的账面余额与相关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金额的合计金额,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贷:存货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实际捐出、调出存货时,按照“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的相应余额,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 四、存货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的账务处理:(一)盘盈的存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 借:存货 贷:其他收入(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转入待处理资产时,按照待处理存货的账面余额,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贷:存货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的非自用材料发生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转入待处理资产时,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贷:存货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报经批准予以处理时,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处理存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费用,以及处理收入扣除相关处臵费用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 【1401 长期投资】(原:117对外投资)一、核算内容: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 二、要求:三、明细核算:应当按照长期投资的种类和被投资单位等进行。 四、主要账务处理: (一)长期股权投资 1. 取得时:(按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1)以货币资金取得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 借:事业基金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2)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账面余额) (3)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同时,按照投出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以未入账无形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 2.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润等投资收益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3.转让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理资产时,按照待转让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处理资产价值 贷:长期投资 实际转让时,按照所转让长期股权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处理资产价值 4.因被投资单位破产清算等原因,有确凿证据表明长期股权投资发生损失,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将待核销长期股权投资转入待处理资产时,按照待核销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贷:长期投资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 (二)长期债券投资 1. 取得时,按照其实际成本作为投资成本。 ◆以货币资金购入时, 借:长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 借:事业基金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2.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3.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 借:银行存款等(实收金额) 其他收入—投资收益(实收<成本) 贷:长期投资(收回长期投资的成本) 其他收入—投资收益(实收>成本)同时,按照收回长期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贷:事业基金 【1501 固定资产】(原:120固定资产)主要变化: 1、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 2、固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3、引入折旧 4、明确后续支出的会计处理 5、盘盈固定资产计价变化重置完全价值→按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名义金额 一、核算内容: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原价。固定资产的定义二、固定资产分类:六类有关说明如下: 1.关于应用软件: 2. 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3.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 。三、固定资产明细核算要求 四、主要账务处理: (一)固定资产增加: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1.购入的固定资产:(1)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资产市场价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成本。 ◆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计价:其成本包括建造该项资产至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1)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2)购入固定资产扣留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不需安装] 或在建工程[需要安装]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同时,取得固定资产全款发票的,应当同时按照构成资产成本的全部支出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付款”[扣留期在1年以内(含1年)] 或“长期应付款”[扣留期超过1年] ◆取得的发票金额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应当同时按照不包括质量保证金的支出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质保期满支付质量保证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 或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4.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时:计价:其成本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固定资产[不需安装] 或在建工程[需安装] 贷:长期应付款(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租赁价款) 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定期支付租金时,按照支付的租金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同时,借:长期应付款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参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5.接受捐赠、无偿调入固定资产时:计价:(1)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2)没有相关凭据的,其成本比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3)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该固定资产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账务处理: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不需安装] 或在建工程[需安装]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等,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二)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实际计提金额,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三)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处理: 1.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完工交付使用时转入本科目。(有关账务处理参见“在建工程”科目。) 2.为维护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修理等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四)固定资产减少报经批准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或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出售、无偿调出、对外捐赠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理资产时,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实际出售、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理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出售固定资产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出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 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五、固定资产盘点: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对于发生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或者报废、毁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确定入账价值;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无法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入账。 盘盈时,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 1、转入待处理资产时,按照待处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报经批准予以处理时,按照处理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 3、处理毁损、报废固定资产过程中所取得的收入、发生的相关费用,以及处理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 【1502 累计折旧】 (新)一、核算内容二、明细核算:应当按照所对应固定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 三、不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一)文物和陈列品; (二)动植物; (三)图书、档案; (四)以名义金额计量的固定资产。四、折旧的有关说明: (七点) 五、累计折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按照应计提折旧金额,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二)固定资产处理时,按照所处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1511在建工程 】 (新) 一、核算内容:二、明细核算:应当按照工程性质和具体工程项目等进行。 三、基建投资核算要求: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同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至少按月并入本科目及其他相关科目反映。 事业单位应当在本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明细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套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有关基建并账的具体账务处理另行规定。 四、在建工程(非基本建设项目)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建筑工程 1.将固定资产转入改建、扩建或修缮等时,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在建工程(非基本建设项目)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根据工程价款结算账单与施工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按照实际支付的工程价款,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同时,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 额度、银行存款等 3.事业单位为建筑工程借入的专门借款的利息,属于建设期间发生的,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同时,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4.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照建筑工程所发生的实际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二)设备安装 1.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 ◆融资租入需要安装的设备,按照确定的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长期应付款 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同时,按照实际支付的相关税费、运输费、途中保险费等,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 2.发生安装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同时,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 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3.设备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贷:在建工程 【1601 无形资产 】 (原124 无形资产 )主要变化:一、核算内容事业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二、明细核算:按照类别、项目等三、无形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无形资产取得 1.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可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2.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时: ◆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处理。支付软件开发费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 度、银行存款等 ◆软件开发完成交付使用时,按照软件开发费总额, 借: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3.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 ◆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费用, 借: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同时,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 ◆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借:事业支出 贷:银行存款 4.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计价规定:接受捐赠、无偿调入的无形资产,按照确定的无形资产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按照发生的相关税费等,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二)无形资产摊销: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 (三)后续支出处理: 1.为增加无形资产的使用效能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升级改造或扩展其功能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同时,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 度、银行存款等 2.为维护无形资产的正常使用而发生的后续支出:(如对软件进行漏洞修补、技术维护等所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无形资产成本)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四)无形资产减少 1.转让、无偿调出、对外捐赠无形资产: ◆转入待处理资产时,按照待处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累计摊销 贷记本科目。 ◆实际转让、调出、捐出时,按照处理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 ◆转让无形资产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出售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 2.以已入账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同时记,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五)无形资产核销 ◆转入待处理资产时,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账面价值)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 【1602 累计摊销 】 (新)一、核算内容:二、明细核算:按照对应无形资产的类别、项目等进行。 三、摊销范围及相关说明(五点)四、主要账务处理: (一)按月计提无形资产摊销时:按照应计提摊销金额,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贷:累计摊销(二)无形资产处理时,按照所处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1701 待处理资产损溢 】 (新) 一、核算内容二、明细核算 1、应当按照待处理资产项目进行; 2、对于在处理过程中取得相关收入、发生相关费用的处理项目,还应设置“处理资产价值”、“处理净收入”明细科目进行。三、核算要求事业单位处理资产一般应当先记入本科目,按规定报经批准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年度终了结账前一般应处理完毕。 四、主要账务处理: (一)按规定报经批准予以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理资产时,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累计摊销 贷: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投资、无形资产等 2.报经批准予以核销时, 借:其他支出[应收及预付款项核销] 或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无形资产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 (二)盘亏或者毁损、报废的存货、固定资产 1.转入待处理资产时,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累计折旧 [处置固定资产的] 贷:存货、固定资产等 2.报经批准予以处理时, 借:其他支出[处置存货] 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处置固 定资产]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3.处置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过程中收到残值变价收入、保险理赔和过失人赔偿等,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4.处置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5.处置完毕,按照处置收入扣除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 贷:应缴国库款等 (三)对外捐赠、无偿调出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理资产时,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贷: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实际捐出、调出时, 借:其他支出[捐出、调出存货] 或“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科目[捐出、调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 (四)转让(出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转入待处理资产时,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 贷: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2.实际转让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处置资产价值 3.转让过程中取得价款、发生相关税费,以及转让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收入的账务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比照本科目“四(二)”有关毁损、报废存货、固定资产进行处理。 五、本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置完毕的各种资产价值及净损失;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处置完毕的各种资产净溢余。年度终了报经批准处理后,本科目一般应无余额。二、负债类 【2001 短期借款 】 (原:借入款项)一、核算内容:二、明细核算: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进行三、主要账务处理: (四点)(一)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按照实际借入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本单位无力支付票款的,按照银行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支付短期借款利息时,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归还短期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本金。 【2101 应缴税费 】 (原:应交税金)一、核算内容及范围二、明细核算:按照应缴纳的税费种类进行。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其应缴增值税明细账中应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发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纳税义务的,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税费金额,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处置净收入[出售不动产应缴的税费] 或有关支出 贷:应缴税费实际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 贷:银行存款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非自用材料的, 借:存货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所购进的非自用材料发生盘亏、毁损、报废、对外捐赠、无偿调出等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的,将所购进的非自用材料转入待处理资产时,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贷:存货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销售应税产品或提供应税服务时,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总额,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经营收入等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销售应税产品或提供应税服务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经营收入等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发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纳税义务的, 借:有关科目, 贷:应缴税费实际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 贷:银行存款 (四)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缴税费实际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 贷:银行存款 (五)发生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应缴税费 实际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 贷:银行存款(六)发生其他纳税义务的, 借:有关科目 贷:应缴税费 实际缴纳时, 借:应缴税费 贷:银行存款”等 【2102 应缴国库款 】 (原:208应缴预算款)主要变化:三、主要账务处理: (二)事业单位处置资产取得的应上缴国库的处置净收入的账务处理,参见“待处理资产损溢”科目。 【2103 应缴财政专户款 】 (原:209应缴财政专户款) 【2201 应付职工薪酬 】 (原:211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212应付 地方(部门)津贴补贴、213应付其他个人收入)主要变化:一、核算范围:核算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 二、明细核算: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工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他个人收入”以及“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进行。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计算当期应付职工薪酬,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二)向职工支付工资、津贴补贴等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三)按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五)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支付其他款项,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2301 应付票据 】 (原:202应付票据)主要变化:三、主要账务处理:(一)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 借:存货等 贷:应付票据【2302 应付账款 】 (原:203应付账款)主要变化:三、主要账务处理:(一)购入材料、物资等已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的,按照应付未付金额, 借:存货等 贷:应付账款 【2303 预收账款 】 (原:204预收账款)主要变化:三、主要账务处理:(三)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预收账款, 借:预收账款 贷:其他收入 【2305 其他应付款 】 (原:207其他应付账款)主要变化:一、核算内容:核算事业单位除应缴税费、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之外的其他各项偿还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应付及暂收款项,如存入保证金等。 三、主要账务处理:(三)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其他应付款项, 借:其他应付账款 贷:其他收入 【2401 长期借款 】 (原:201借入款项)主要变化:一、核算内容:核算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 二、明细核算:应当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进行。对于基建项目借款,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借入各项长期借款时,按照实际借入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二)为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专门借款利息,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属于工程项目建设期间支付的,计入工程成本,按照支付的利息, 借:在建工程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 同时,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2.属于工程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支付的,计入当期支出但不计入工程成本,按照支付的利息,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三)其他长期借款利息,按照支付的利息金额,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 (四)归还长期借款时,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2402 长期应付款 】 (新) 一、核算内容:核算事业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如以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跨年度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的价款等 ) 。二、明细核算:按照长期应付款的类别以及债权单位(或个人)。 三、长期应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发生长期应付款时,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贷:长期应付款 、非流动资产基金等 (二)支付长期应付款时,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 贷:银行存款等同时, 借:长期应付款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 (三)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长期应付款, 借:长期应付款 贷:其他收入四、收入类 【4001 财政补助收入 】 (原:401财政补助收入)主要变化: 一、核算内容:核算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二、明细核算: —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功能相关科目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功能相关科目 —项目支出—具体项目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 ◆对财政直接支付的支出,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 借:有关科目(如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 ◆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 (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 ◆事业单位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补助收入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财政补助收入 (三)其他方式下, ◆实际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直接支付款项退回的, ◆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补助结转、财政补助结余、存货等 ◆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 借:财政补助收入 贷:事业支出、存货等(五)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财政补助结转, 借:财政补助收入 贷:财政补助结转 【4101 事业收入 】 (原:405事业收入 )主要变化:二、明细核算: 1、本科目应当按照事业收入类别、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2、事业收入中如有专项资金收入,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采用财政专户返还方式管理的事业收入 1.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 2.上缴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 贷:银行存款等 3.收到专户返还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事业收入 (二)其他事业收入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贷:事业收入 (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照“经营收入”科目。 )(三)期末结转, 1.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 借:事业收入—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2.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事业结余, 借:事业收入—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贷:事业结余 【4201 上级补助收入 】 (原:403上级补助收入 )主要变化:二、明细核算: 1.应当按照发放补助单位、补助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2.上级补助收入中如有专项资金收入,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 三、主要账务处理:(一)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上级补助收入(二)期末, 1.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时, 借:上级补助收入—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2.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事业结余时, 借:上级补助收入—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贷:事业结余 【430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原:41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主要变化:二、明细核算: 1.应当按照附属单位、缴款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中如有专项资金收入,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收到附属单位缴来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等 贷: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二)期末, 1.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时, 借: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2.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事业结余时, 借: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贷:事业结余 【4401 经营收入 】 (原:409经营收入 )主要变化:二、明细核算:应按照经营活动类别、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经营收入应当在提供服务或发出存货,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按照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确认收入。 1.实现经营收入时,按照确定的收入金额,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经营收入 2.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实现经营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经营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 3.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实现经营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贷:经营收入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二)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经营结余时, 借:经营收入 贷:经营结余 【4501 其他收入 】 (原:413其他收入 )主要变化:一、核算范围: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 投资收益、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捐赠收入、 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 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 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二、明细核算: 1.应当按照其他收入的类别、《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 2.对于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实现的投资净损益,应单设“投资收益”明细科目进行; 3.其他收入中如有专项资金收入(如限定用途的捐赠收入),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 三、主要账务处理:(一)投资收益 1.对外投资持有期间收到利息、利润等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入—投资收益 2.出售或到期收回国债投资本息,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等(实收金额) 其他收入—投资收益(实收金额<成本) 贷:短期投资、长期投资(成本) 其他收入—投资收益(实收金额>成本) (二)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入(三)捐赠收入 1.接受捐赠现金资产,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入 2.接受捐赠的存货验收入库时, 借:存货(确定的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发生的费用) 贷:其他收入(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 (四)现金盘盈收入 现金溢余,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 借:库存现金 贷: 其他收入(五)存货盘盈收入 盘盈的存货,按照确定的入账价值, 借:存货 贷:其他收入(六)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 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收入 (七)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 借: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等 贷:其他收入(八)期末, 1.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 借:其他收入—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2.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事业结余, 借:其他收入—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贷:事业结余五、支出类 【5001 事业支出 】 (原:501拨出经费、504事业支出、520结转自筹基建、512销售税金中非经营业务部分)主要变化: 一、核算范围: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明细核算: 1.本科目应当按照“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等层级进行明细核算,并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3.同时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为从事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等, 借:事业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等 (二)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领用的存货,按领用存货的实际成本, 借:事业支出 贷:存货(三)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中发生的其他各项支出, 借:事业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 用款额度、财政补助收入等 (四)期末, 1.将本科目(财政补助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时, 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 贷: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或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2.将本科目(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时,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或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3.将本科目(其他资金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事业结余”科目时, 借:事业结余 贷: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或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支出四、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101 上缴上级支出 】 (原:516上缴上级支出 )主要变化: 二、明细核算:本科目应当按照收缴款项单位、缴款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 【5201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原:517 对附属单位补助)主要变化: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接受补助单位、补助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明细核算。 【5301 经营支出】 (原:505 经营支出、512销售税金中经营业务分)主要变化:二、归集及配比要求: 1.事业单位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的,应当正确归集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费用数; 2.无法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或比例合理分摊。 事业单位的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当配比。 三、明细核算:应当按照经营活动类别、项目、《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 四、主要账务处理: (一)为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人员计提的薪酬等, 借:经营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等 (二)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领用、发出的存货,按领用、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借:经营支出 贷:存货 (三)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其他各项支出, 借:经营支出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缴税费等 (四)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经营结余, 借:经营结余 贷:经营支出 【5401 其他支出】 (新)一、核算内容:核算除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经营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 利息支出、 捐赠支出、 现金盘亏损失、 资产处置损失、 接受捐赠(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税费支出等。 二、明细核算: 1.应当按照其他支出的类别、《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相关科目等进行。 2.其他支出中如有专项资金支出,还应按具体项目进行。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利息支出 支付银行借款利息时,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二)捐赠支出 1.对外捐赠现金资产,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2.对外捐出存货,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 (对外捐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 (三)现金盘亏损失 每日现金账款核对中如发现现金短缺,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部分,报经批准后, 借:其他支出 贷:库存现金 (四)资产处置损失 报经批准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处置存货, 借:其他支出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 (五)接受捐赠(调入)非流动资产发生的税费支出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所发生的相关税费计入本科目。具体账务处理参见“长期投资”科目。) (六)期末, 1.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支出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转,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其他支出—各专项资金支出明细 2.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支出结转入事业结余, 借:事业结余 贷:其他支出—各非专项资金支出明细 三、净资产类 【3301财政补助结转】(新) 一、核算内容:核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政补助结转资金,包括: 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二、明细核算: —基本支出结转—人员经费—支出功能相关科目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功能相关科目 —项目支出结转—具体项目—支出功能相关科目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末, 1.将财政补助收入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 借: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贷: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2.将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 借: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 贷: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或事业支出—基本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项目支出—财政补助支出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应当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项目 贷:财政补助结余 或相反分录。(三)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转额度的, 1.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 借:财政补助结转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2.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或额度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贷:财政补助结转四、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转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财政补助结转资金数额。 【3302财政补助结余】(新) 一、核算内容:核算滚存的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二、明细核算:应当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年末,对财政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政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政补助结余, 借:财政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项目 贷:财政补助结余或相反分录 。 (二)按规定上缴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或注销财政补助结余额度的, 1.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 借:财政补助结余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银行存款等 2.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或额度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四、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政补助结余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数额 【3401 非财政补助结转】(新) 一、核算内容:核算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 二、明细核算:应当按照非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进行。 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末, 1.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本科目, 借:事业收入 —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上级补助收入—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其他收入—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贷:非财政补助结转 2.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转入本科目,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 贷:事业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支出 或事业支出—项目支出—非财政专项资金 支出—各专项支出明细 —其他支出—各专项支出明细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应当对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各项目情况进行分析: ◆将已完成项目的项目剩余资金区分以下情况处理:(1)缴回原专项资金拨入单位的,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 贷:银行存款等(2)留归本单位使用的,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 贷:事业基金 四、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转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非财政补助专项结转资金数额。 【3402 事业结余】(原306事业结余) 主要变化:一、核算内容: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核算内容不再包括财政补助收支)二、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末, 1.将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本期发生额中的非专项资金收入结转入本科目, 借:事业收入—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上级补助收入—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其他收入—各非专项资金收入明细 贷:事业结余 2.将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期发生额中的非财政、非专项资金支出,以及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的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 借:事业结余 贷:事业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或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项目支出—其他资金支出 其他支出—各非专项资金支出明细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借:事业结余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或相反分录。 三、本科目余额: 1.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事业结余; 2.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事业亏损。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变化:可以出现借方余额) 【3403 经营结余】(原307经营结余) 主要变化: 一、核算内容: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支相抵后余额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余额。 二、主要账务处理: (一)期末, 1.将经营收入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 借:经营收入 贷:经营结余 2.将经营支出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科目, 借:经营结余 贷:经营支出(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结转后, 1.如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入“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 借:经营结余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2.如本科目为借方余额,为经营亏损,不予结转。 三、本科目期末余额: 1.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经营结余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后的经营结余; 2.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 ◆年末结账后,本科目一般无余额;如为借方结余,反映事业单位累计发生的经营亏损。 【3404 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原308 结余分配)主要变化:一、核算内容: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不包括财政补助结余) 二、主要账务处理: (一)年末, 1.将“事业结余”科目余额结转入本科目, 借:事业结余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或相反分录。 2.将“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结转入本科目, 借:经营结余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二)有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的事业单位计算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应缴税费—应缴企业所得税 (三)按照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提取的金额,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四)年末,按规定完成上述(一)至(三)处理后,将本科目余额结转入事业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事业基金或相反分录: 借:事业基金 贷: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三、年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001 事业基金】(原301事业基金—一般基金)主要变化: 一、核算内容: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不再划分一般和投资基金)二、主要账务处理: (一)年末,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余额转入事业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事业基金 (或相反分录)(二)年末,将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非财政补助专项(项目已完成)剩余资金转入事业基金, 借:非财政补助结转—××项目 贷:事业基金(三)以货币资金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券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贷:银行存款等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 借:事业基金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四)对外转让或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本息, 借:银行存款等(实收金额) 其他收入—投资收益(实收金额<成本) 贷:长期投资(成本) 其他收入—投资收益(实收金额>成本)同时,按照收回长期投资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贷:事业基金三、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历年积存的非限定用途净资产的金额。 【3101 非流动资产基金】 (原301 事业基金—投资基金、固定基金)主要变化:一、核算内容: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二、明细科目: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确认:非流动资产基金应当在取得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予以确认。 取得相关资产或发生相关支出时, 借: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等同时或待以后发生相关支出时, 借:事业支出等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二)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时,应当冲减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贷:—累计折旧 —累计摊销(三)处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时,应当冲销该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1.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 借:长期投资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按发生的相关税费, 借:其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同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转入待处置资产时, 借:待处理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处置固定资产] 或“累计摊销”[处置无形资产] 贷: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实际处置时,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有关资产明细 贷:待处理资产损溢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 【3201 专用基金】 (原3013 专用基金)主要变化: 一、核算内容: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主要包括修购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等。 (财务规则规定)二、明细核算:按类别进行三、主要账务处理: (一)提取修购基金 按规定提取修购基金的,按照提取金额, 借:事业支出、经营支出 贷:专用基金—修购基金 (二)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年末,按规定从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按照提取金额, 借: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三)提取、设置其他专用基金 ◆若有按规定提取的其他专用基金,按照提取金额, 借:有关支出科目 或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等 贷:专用基金 ◆若有按规定设置的其他专用基金,按照实际收到的基金金额,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专用基金 (四)使用专用基金 ◆按规定使用专用基金时, 借:专用基金 贷:银行存款等 ◆使用专用基金形成固定资产的,还应,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专用基金余额。 第四部分 会计报表格式 第五部分 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作用 1、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情况 2、解除管理层受托责任 3、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 4、增强透明度和公信力 ◆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构成 资产负债表 1.会计报表:3张报表 收入支出表 2.附注 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编制要求: —根据制度规定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 —根据账簿记录及相关资料 —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一、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况。 (二)本表“年初余额”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栏内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年初余额”栏内。 (三)本表“期末余额”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 … 二、收入支出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事业单位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各项收入、支出和结转结余情况,以及年末非财政补助结余的分配情况。 (二)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年度收入支出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上年数”栏,反映上年度各项目的实际发生数;如果本年度收入支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一致,应对上年度收入支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年度收入支出表的“上年数”栏。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编制年度收入支出表时,应当将本栏改为“本年数”。 (三)本表“本月数”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三、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事业单位某一会计年度财政补助收入、支出、结转及结余情况。 (二)本表“上年数”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度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本年数”栏内数字填列。 (三)本表“本年数”栏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 … … … … … 四、附注 事业单位的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披露下列内容: (一)遵循《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声明; (二)单位整体财务状况、业务活动情况的说明; (三)会计报表中列示的重要项目的进一步说明,包括其主要构成、增减变动情况等; (四)重要资产处臵情况的说明; (五)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 (六)以名义金额计量的资产名称、数量等情况,以及以名义金额计量理由的说明; (七)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 (八)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篇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 文号:财会[2013]2 号 发布日期:2013年1月10日讲 解 内 容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三、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 四、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五、其他衔接事项 附: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3年1月1日起,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 (二)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2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3年1月1日的新账。 3.将2012年12月31日原账科目余额按照本规定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 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 (一)资产类 1.“现金”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 “财政应返还额度”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2.“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科目: “材料” “产成品” “存货” 相关明细 “成本费用” 3.“对外投资”科目: “对外投资 “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 4.“固定资产”科目: 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固定资产实物资产 转为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 (1)对于达不到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 “固定资产” “存货” “固定基金” “事业基金” 对于已领用出库的,在新账中, 借:事业基金 贷:存货(2)对于符合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应当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 5.“无形资产”科目: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事业基金” “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事业单位按新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应当自2013年1月1日起设置和启用“累计摊销”科目,以“无形资产”科目2013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为原价,按新制度规定进行摊销。 (二)负债类 1.“借入款项”科目: “借入款项” “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 2.“应交税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应交税金” “应缴税费” “应缴预算款” “应缴国库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 “应缴财政专户款” 3.“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 “应付工资(离退休费)” “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 “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应付职工薪酬” “其他应付款”—应付的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等 4.“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科目: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 “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长期应付款” 5.“其他应付款”科目: “其他应付款” “应付职工薪酬” “长期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三)净资产类 1.“事业基金”科目: “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财政补助结转” “财政补助结余” “事业基金” —投资基金 “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 2.“固定基金”科目: “固定基金” “非流动资产基金(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扣除转为存货的固定资产对应的固定基金数额后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 3.“专用基金”科目: “专用基金” “专用基金” 4.“经营结余”科目: “经营结余” “经营结余” 5.“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 新制度 “事业结余”科目,不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新制度未设置“结余分配”科目,但设置了“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本年度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因原账中“事业结余”、“结余分配”科目一般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事业结余”、“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科目自2013年1月1日起直接启用新账即可。 (四)收入支出类 1.“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经营支出”、“销售税金”、“结转自筹基建”科目:由于上述原账中收入支出类科目年末无余额,不需进行转账处理。自2013年1月1日起,应当按照新制度设置收入支出类科目并进行账务处理。 2.“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 “拨入专款”余额 “非财政补助结转”贷方 “拨出专款”余额 “专款支出” 余额 “非财政补助结转”借方。三、按照新制度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要求,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设“在建工程—基建工程” 科目(核算由基建账并入的在建工程成本)。 ◆将2012年12月31日原基建账中相关科目余额并入新账时: 1.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在建工程—基建工程”科目;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设备投资” “待摊投资” “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借方 “预付工程款”等科目余额 2.按照基建账中“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借记新账中“固定资产”等科目; “交付使用资产” “固定资产”等 3.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投资借款”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长期借款”科目; “基建投资借款” “长期借款”贷方 4.按照基建账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设备投资”、“待摊投资”、“预付工程款”、“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贷记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 “建筑安装工程投资” “设备投资” “待摊投资” “非流动资产基金”贷方 “预付工程款” “交付使用资产”等科目余额, 5.按照基建账中“基建拨款”科目余额中归属于财政补助结转的部分,贷记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 “基建拨款” “财政补助结转”贷方 6.按照基建账中其他科目余额,分析调整新账中相应科目; 7.按照上述借贷方差额,贷记或借记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 ◆贷:“事业基金”(借方>贷方差额 ) 或:◆ 借:新账中“事业基金”(借方<贷方差额)【强调】事业单位执行新制度后,应当至少按月根据基建账中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在“大账”中按照新制度对基建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四、财务报表新旧衔接 (一)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 (二)事业单位2013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规定编制2013年的月度、年度财务报表。在编制2013年度收入支出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时,不要求填列上年比较数。 五、其他衔接事项 ◆关于“累计折旧”: 1.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2.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不设置“累计折旧”科目。 3.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设置“累计折旧”科目,并进行如下处理:(1)对执行新制度前形成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新旧转账时转入“存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2013年度全面核查其原价、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等,并于2013年12月31日对这些固定资产补提折旧,按照应计提的折旧金额,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自2014年1月1日起对这些固定资产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 (2)对执行新制度后形成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新制度的规定按月计提折旧。附: 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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