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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关于bot模式的特点PPT,包括了浅谈BOT,BOT模式适用对象的特定性,法律特点,BOT方式的优点,BOT方式的缺点,BOT项目融资的关键影响因素(P111),BOT模式可行性分析案例,我国采用BOT模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我国BOT项目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BOT项目问题解决方法建议,案例分析(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的融资背景)等内容,BOT模式的可行性一、浅谈BOT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中国一般称之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包括外国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政府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一)BOT模式简图(二)BOT项目流程图(三) BOT项目参与方之间的主要合同关系 (四)、BOT项目的基本现金流量二、BOT模式适用对象的特定性 BOT方式起源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筹资需要,目前其适用对象一般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铁路、公路、桥梁、隧道、港口、机场、能源、输水、环保等,欢迎点击下载bot模式的特点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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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T模式的可行性一、浅谈BOT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私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一种方式。 ·中国一般称之为“特许权”,是指政府部门就某个基础设施项目与私人企业(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授予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包括外国企业)来承担该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限内,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政府对这一基础设施有监督权,调控权,特许期满,签约方的私人企业将该基础设施无偿或有偿移交给政府部门。(一)BOT模式简图(二)BOT项目流程图(三) BOT项目参与方之间的主要合同关系 (四)、BOT项目的基本现金流量二、BOT模式适用对象的特定性 BOT方式起源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筹资需要,目前其适用对象一般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铁路、公路、桥梁、隧道、港口、机场、能源、输水、环保等;这些项目都具有周期长、资金需求量大、资金回收期长、投资风险大的特点,一般企业难以承担,因此政府往往是主要的投资建设者,但一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全依靠政府出资是远远不够的,而BOT模式其强大的融资功能以及筹资风险分散能力正适应了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法律特点 BOT投资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同其它融资方式相比,有其自身的法律特点: (1)从权利转移看:政府只是通过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权协议(合同),将公路建设的经营权交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则在经营一定的时期后将其转交给当地政府。 (2)从责任范围来看:政府依据签订的协议(合同),通过经济活动的方式将设计、融资、建设、经营、维护公共设施的责任转移给项目公司。 (3)从项目的资金来看:采用BOT融资的项目所需要的资金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或国内投资者通过融资、贷款解决。政府不提供担保资金,但可适当贷款或参股,共同投资。 (4)从参与主体来看:政府与项目公司作为主要主体通过合同达成合作意向,项目公司分别通过贷款合同、经营合同、建筑合同、设计合同与银行、经营承包商、建筑商、工程设计机构达成有关贷款、经营、建设、设计方面的合作意向。四、BOT方式的优点 五、BOT方式的缺点(1)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往往都需要经过一个长期的调查了解,谈判和磋商过程,以至项目前期过长,使投标费用过高。(2)投资方和贷款人风险过大,没有退路,使融资举步维艰。(3)参与项目各方存在某些利益冲突,对融资造成障碍。(4)机制不灵活,降低私人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性。(5)在特许期内,政府对项目减弱甚至失去控制权。 六、BOT项目融资的关键影响因素(P111) 采用BOT模式融资最关键的因素是在项目立项前认真进行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价,包括经济、建设和生产条件、法律、技术、市场、环境等。BOT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和评价与一般项目不同,最重要的是经济评价,只有评价结论和指标都是可行的,才能被政府批准立项。 政府保证的类型 政府保证的类型由于BOT项目通常属于政府特许经营项目,因此在BOT项目中政府是否做出保证以及保证的充分程度是项目能否取得成功的关键。BOT项目中的政府保证主要有以下类型: 1、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的保证。即在特许期内项目所在国政府保证项目公司的经营权,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某些特定条件中如确需实行国有化或征收,应对投资者给予合理补偿。 2、免受竞争保证。即项目所在国政府承诺在同一地区、某一特定时期内不设立过多同类项目,以避免过度竞争引起投资者收益下降。 3、项目的后勤保证。即政府保证向建设项目提供建设用地,以合理的价格提供原材料和能源等。  4、外汇保证。即项目所在国政府保证项目投资者有权将经营收益以自由外汇汇出国外。这主要是针对外资BOT项目。 5、承购或供应保证。这主要是针对项目产品或服务由政府统一收购的特许经营项目,如电厂、自来水厂、污水厂、垃圾处理厂等市政公用设施项目,这类项目,政府会与项目投资者签订一份《购买协议》,作为《特许经营协议》的附件,承诺以适当的价格购买项目产品或服务。 6、项目固定收益的保证。国际上并不禁止项目所在国政府给予BOT项目投资人固定收益的保证。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将BOT方式作为吸引外资的一种方式引入国内之初,也不乏项目所在地政府给予BOT项目投资人固定收益保证的先例。因此,BOT项目的投资者在投资国内BOT项目时,对于政府部门关于项目固定回报方面的承诺应特别谨慎。 七、BOT模式可行性分析案例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采用BOT投资模式的分析与研究 [摘要]BOT是目前世界上较为流行的吸引社会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一种投资经营模式。把BOT引入到高校后勤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是缓解高校扩招所造成的后勤“瓶颈”约束的有效方式,本文着重分析了BOT在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对策,为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 [关键词]高校后勤;BOT模式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中引入BOT投资模式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必要性(1)有效缓解高校规模化发展的需要 200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220.61万人,增长34.88%,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556.09万人,比上年增加142.67万人,增长34.5%。而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人均宿舍面积由2000年的5.2平方米下降到4.2平方米。以前由于建设资金的紧张,许多高校学生住宿空间狭小,基础设施难以配套,给学生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扩大,单纯依靠主管部门拨付有限的建设资金来解决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已显力不从心,BOT真正实现了投资主体、融资方式、投资渠道的多元化,可迅速筹集到足够的社会资金,以满足高校后勤发展的需要,缓解高校规模化发展的“瓶颈”约束。 (2)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高校后勤经营管理体制的需要 BOT项目公司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投资主体明确、产权清晰、经营决策将以市场为导向,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构筑新型的市场经济法人实体,并以市场为导向实行市场化经营,科学管理。(3)提高政府宏观调控的有效性,推动高校快速发展的需要政府将不再直接参与高校后勤投资经营,而是运用经济政策、经济杠杆等手段实行间接调控。避免高校后勤大而全、小而全低效投资的局面,保障高校后勤设施规模和结构的均衡发展,满足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 2、可行性(1)急剧扩张的高校规模为社会资金提供了投资场所高校扩招后急需更多的后勤投入做保障,但是,目前,一方面高校后勤财政投入不足,另一方面,社会资金找不到合适的投资项目,现有的产业还存在过度投资、重复投资的现象,资金回报率不高,回收困难。高校后勤这个潜在的市场需求将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新的投资机会。(2)稳定可靠的预期收益为投资者提供了动力高等教育的稳定发展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稳定的预期收益。《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到2010年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目标:我国各类高等教育的在校生规模要发展到2010年的1500万人。高校基础设施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直接的经济收入,并有较长的经济寿命。根据成本分析中常用的现金流分析:净现值=∑(产出-投入)/(1+i)≥0,可以看出学校许多基础设施均可采用BOT来建设。稳定可靠的预期收益是激发社会资金投向高等教育的根本动力。 (3)校企合作的初步成功经验可以借鉴如山西津辉建筑实业公司以BOT方式投资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生宿舍楼项目。该学校提供土地,负责拆迁、监理、绿化施工以及宿舍家具的费用;津辉公司注入资金,宿舍楼建成后,所有权归学校,津辉公司享有19年的经营使用权。这一举措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的发展解除了后顾之忧,也为高校后勤工作走向市场作了有益的探索。同时,最新统计数据显示,由六家企业投资参与并于2001年启动的陕西大学生公寓建设开工面积近50万平方米,占现有大学生宿舍总面积的30%以上。今年陕西还将新开工建设近百万平方米的大学生公寓,完工50万平方米,吸纳社会投资介入将成为主要方式。八、我国采用BOT模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性 1、我国基础设施难以满足整个经济发展的要求 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先决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但仍不能满足经济发展需要。 2、传统的投资模式已无法满足基础设施建设对资金的巨大需求 我国传统的基础设施投资渠道主要是国家预算内投资、国内贷款、对外借款、自筹资金等。由于国家财政收入增长缓慢,财政支出 负担过重,因此国家预算内投资日益减少,使得基础设施建设不能过多的依赖国家。 3、我国利用外资的产业结构需优化 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我国利用外资的数量有了迅猛的扩大,但在外商直接投资中大部分外资都投放在加工工业和房地产等方面,用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外资极少。因此鼓励外商采用BOT方式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利用外资的结构,使外商投资更好的为我国经济建设服务。 九、我国BOT项目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虽然BOT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项目上取得了如此大的成效,但是也不乏有失败之处,尤其是我国的这些项目与国际上通用的BOT方式相比,还处于有中国特色的初级阶段,因而在实践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困难。 (1) BOT方式将基础设施项目在一定期限内全权交由私营机构去建设、经营,在特许权规定的期限内,政府不能拥有对基础设施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无法获得收益,也无法考虑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将会导致消费者剩余减少。 (2)由于BOT项目操作复杂,前期准备过程长,对投资者来说,要想中标必须花费大量的可行性研究费乃至初步设计费,但是否中标是不确定的。如果不能中标,已投入资金可能成为沉没成本,致使投资风险增大,减少投资者的积极性,影响基础设施的融资建设。 (3) BOT经营的方法与合资公司不同,投资者虽然经营管理,但它只能按投资的一定比例或按投资项目所在国税法的规定每年收取利润。由于BOT投资项目一般回收期长,投资者所承受的风险高,所以他们希望比较高的投资回报率来补偿其所承受的风险。但是中国经济水平和居民的承受能力差别大,总体偏低,不能承受过高的产品价格或服务收费。这将会导致消费者负担将更加沉重。因此如何协调投资者要求的合理的回报率和消费者的承受能力之间的关系,就成了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 (4)BOT项目的参与者有各自不同的利益,例如项目股东希望承包商的报价尽可能的低,从而减少项目的投资额,提高项目投资收益率;而承包商则希望通过工期和费用索赔,增加建设投资,以使自己多盈利。各个机构之间不能取得协调一致,势必会影响到BOT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质量保证。 (5)BOT项目公司的投入资本只要来源于国内外银行,而受费却为所在国的货币,项目建成后会导致大量外汇流出,加重所在国外汇储备的压力。而且在我国现行外汇管理体制下,外国投资者最担心的是能否在我国外汇市场或银行得到足够的外汇以偿付其外汇投资及其应得到的利润 (6)在特许期将满时,BOT项目产权即将转移,投资者为加速其成本回收,保证利益的最大化,在转让前期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短期行为,过度使用资源,加速了基础设施设备的损耗,进而损害了政府的利益。同时这些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可能造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或对自然资源一定程度上的破坏。因此政府必须对这些项目进行监管,然而,由于特许权协议,政府无法直接控制项目的运作过程和方式,以及某些技术认识方面的差异,对项目运营的监管以及转移验收增加了一定的困难。产权转移之后,设施的运营将会发生一系列的大调整,比如管理的方式,服务价格和产品价格的调整。 十、BOT项目问题解决方法建议 BOT模式尚处于积极探索的阶段,还没有形成普遍的为大家所接受的规范。为使BOT项目在我国顺利的进行,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加强有关BOT方式的专项立法。 (2)政府要对BOT项目提供强有力的支持,以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氛围,为投资者提供安全保证。政府的支持只要包括行政和经济两个方面。 (3)要考察和借鉴发达国家基建项目前期工作制度,建立自己的项目评估测算体系,合理分配风险和确定投资回报率及股本回报率。 (4)成立统一性的项目集中管理机构,配备项目所在地方政府的微观运行环境中的协调、监督体系。这类机构的设置旨在协调BOT项目运作中公司与经营者之间,股东与承包商之间以及与当地企业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顺利完成。 (5)国家应在通盘考虑国际收支平衡和长远规划的条件下,选择一定数量的项目采用BOT方式。 (6)防止投资者在项目后期对资源的过度使用,政府可以采取分阶段回收方式,比如高速公路,并安排专门的人员参与到项目的运营管理中,学习其中的管理经验,监督承包商的维修工作。保证项目移交时处于良好的状态与继续运作的能力,而不会发生很大的波动,为项目在技术、管理、设备上面的平稳移交奠定基础。 (7)在项目开始时要聘请一些技术、财务、法律方面的专家和咨询公司作为顾问,争取谈判主动,加速项目进程,而且可以保护项目的各参与方在项目实施和运营中的利益。总之,BOT融资模式在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正越来越得到国家政府部门的重视,这种融资方式能极大的缓解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短缺。随着投资环境的改善和投资风险的降低,BOT模式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也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案例分析(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的融资背景)项目:马来西亚南北高速公路,全长912公里,最初是由马来西亚政府所属的公路管理局负责建设。问题:在公路建成400公里之后,由于财政方面的困难,政府无法将项目继续建设下去。 总造价为57亿马来西亚元(21亿美元) 要求:采取其他融资方式完成项目决策:马来西亚政府选择了BOT融资模式 这个案例中,(1)在资金利用方面,政府最终采用BOT方式能吸引大量的民营资本和国外资金,以解决建设资金的缺口问题;另外,BOT方式还有利于政府调整外资的使用结构,把外资引导到基础设施的建设上,以便于政府集中有限资源投入到那些不被投资者看好但又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上。 (2) 风险的转移方面: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周期长、规模大,风险也大。在BOT模式中,政府将风险转移给了项目的投资者。项目借款及其风险由承包商承担,而政府不再需要对项目债务担保或签署,减轻了政府的债务负担。 (3)项目的运作效率方面:项目公司为了降低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所带来的风险,获得较多的利润回报,必然采用先进的设计和管理方法,引入成熟的经营机制,从而有助于提高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与经营效率,确保项目的建设质量和加快项目的建设进度,保证项目按时按质完成。TnS红软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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