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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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这是一个关于工伤案例分析PPT,主要是介绍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构成职业病的四个要件等。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员工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制度之一。2015年7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 》,并于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欢迎点击下载工伤案例分析PPT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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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及案例分析MA8红软基地
概论 MA8红软基地
工伤也称职业伤害。是指劳动者(职工)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和职业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一般而言,意外事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时间和地点相关,而职业病必须与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或职业的环境、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标量和时间有关。《工伤保险条例》所称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工伤认定是直接关系到受伤害职工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关键。MA8红软基地
工伤认定条件MA8红软基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MA8红软基地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MA8红软基地
这是典型的工伤事故。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的伤害。职工在进行正常的日常工作时受到事故伤害,与其所从事的工作有密切和直接的联系,是明显的职业伤害,三者要综合一起考虑,缺一不可。比如职工在焊接、切割时被灼伤,建筑工人工作当中从脚手架上跌落,司售人员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到人身损害等,都属于这一范畴。如某职工在工作时间,脱离自己的工作场所做与自己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伤害就不能认定工伤。某职工按时上班,在工作时间内,在自己的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上,但是并没有做自己的分内工作,而是为自己或为朋友干活,造成的事故也不能算工伤。MA8红软基地
把“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事故伤害”分开来理解:MA8红软基地
“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例如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个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如果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作时间没有新的要求,只是规定了上下班的具体时间,那么这段时间就属于职工的工作时间。但是,如果单位在合法的前提下对其职工的工作时间有特殊要求,比如对那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来说,单位确定的自己应该工作的时间,就应该属于工作时间。MA8红软基地
这里的“工作场所”主要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需根据职工的工作职责、工作性质决定。MA8红软基地
这里的“事故伤害”主要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等事故。职工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MA8红软基地
需要指出的是,职工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单位的设施和设备不完善、劳动条件或劳动环境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职工伤害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例如,由于单位锅炉房的开水管安装不牢固或年久失修,职工在打开水时被开水烫伤,职工的这种伤害应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单位提供的宿舍休息,宿舍的顶棚掉落砸伤;职工在单位食堂(食堂非盈利承包)就餐食物中毒等都应认定为工伤。MA8红软基地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MA8红软基地
本情形是在非工作时间,但是与工作时间有紧密的联系,是在工作时间的前后、且限于工作场所内,正为开展工作进行准备或者进行工作结束或者告一段落的收尾工作和清理工作时受到意外事故的伤害。国际劳工组织第121号建议指出:“在工作前后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诸如运输、清理、备料、安全、储存、收拾工具和衣服等预备和收尾性工作时发生的事故”,也应作为工伤事故。这种伤害虽然不是在工作时间内发生,但是无疑与工作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属于工作的一部分、但在时间上存在前后连贯关系、场所上具有同一性,工作内容上具有从属性。例如:甲职工是一名机床操作工,下班后从事清洗机床的收尾工作,不慎被机床上掉下来的机器部件砸伤。按照该项的规定,该职工被砸伤的这种情形,应该认定为工伤。大家试想一下,如果仅仅将工伤限于工作时间,那么导致的结果就是全部工作只在工作时间进行,上班时间不到不开始工作,下班时间一到,不论工作进行到何种程度,还需要什么样的收尾工作,都立即结束,也不利于工作的开展。MA8红软基地
案例:1、习惯性提前上班受伤 MA8红软基地
       查某是某保健品公司的农民合同工。2003年1月2日早上7:30左右,他在车间里用拖车拉运装有下脚料的油桶时,在向下用力压车装油桶的过程中,因拖车未钩住油桶,不慎摔倒,造成其枕骨骨折,并致脑部外伤引起的颅内出血。查某要求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其为因工负伤,并享受工伤的有关待遇。MA8红软基地
    某保健品公司认为,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是早上8:00,查某发生事故的时间是在早上7:30左右,而那天公司并未要求其提前上班,查某擅自提前上班发生的事故伤害,不符合工伤认定的三要素(即在上班的时间、在上班的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不能认定为工伤。MA8红软基地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调查,查某一家平时住在单位的宿舍里,在同事们的印象中,他是一个任劳任怨的老好人,工作积极肯干吃苦耐劳,经常在正常上班之前提早到公司做一些准备工作。2003年1月2日早上,他像往常一样早早来到车间,烘完料后,就去拉下脚料,在此过程中受伤。根据这些事实,认定查某为因工负伤。MA8红软基地
评析:   此案的焦点在于事故的发生是否是在上班时间之内。公司认为,查某发生事故的时间不是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而查某认为,自己平时工作勤勤恳恳,经常提前上班,领导和同事们有目共睹,这次发生的事故伤害,虽然还不到上班时间,但也是为了工作,应该算工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查某经常提前上班,公司领导也是知道的,没有劝阻,应视为默认查某提前工作的行为,查某的行为可视为其日常工作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2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中“工作时间前后”,是指法定的或雇主要求的工作时间“开始之前”和“结束之后”的时间。职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外按照作业规程或受雇主指派从事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的时间,应当符合工伤认定的时间范畴。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案中查某就属于从事预备性工作时所发生的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MA8红软基地
2、下班洗澡受伤 :   某矿业集团公司矿工陈某下班后前往职工浴室洗澡。在洗澡时因澡堂地面打滑站立不稳,自己不慎重重地摔倒在浴室的地面上。周围同事见此情景,急忙将他送往医院救治,在医院被确诊为:右髌骨粉碎性骨折。   事故发生后,该单位和伤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认为该职工因工作之后前去洗澡而受伤,是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事故,要求办理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MA8红软基地
评析 :   对此种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2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前后和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谓“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是指非本职工作本身,但根据法律、单位规章规定或约定俗成的做法,应完成的预备性或后续性事务。例如,按照劳动卫生法规定,员工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因此员工上班前到更衣室更换工作服,下班后到更衣室更换便服,便属于完成预备性或后续性事务,因此受到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矿工的工作既累而且脏,特别是井下工人,常常是一身泥土和矿物碎末,让其下班后带着这一身污垢直接回家,显然是不尽情理的,也不符合有关的安全卫生和福利制度。因此很多单位都设有浴室,矿工都是洗完澡以后再回家。在这里,“矿工洗澡”应作为生产工作的必需,属于后续性事务或收尾性工作,因此造成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需注意的是,“下班洗澡”还需要考虑与工作的联系性,如矿工、环卫工等从事比较脏工作的,从事纺织等粉尘较严重的工作的,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下班后洗澡”和工作有密切联系,可以说就是必要的,因此受伤才可以认定工伤。如果“下班洗澡”和工作没有什么联系,只是单位提供的一种纯粹的福利,如单位对外营业的浴室,对本单位职工免费或者打折,而工作的性质并不需要下班后洗澡,职工在此洗澡受伤的,则不宜认定为工伤。MA8红软基地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MA8红软基地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情形主要是指受到第三人暴力伤害,即不是由于事故而受伤而是因为第三人的加害行为受到人身伤害。比如保安人员在工作时受到犯罪分子暴力伤害。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遭到抢劫而受伤,例如某工作岗位的职工(如仓库保管员、工地材料员、车站验查票员),由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使一些人的不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这些人因此怀恨在心,对这一职工用暴力手段进行报复,导致这一职工的人身受到伤害。这种情况应认定为工伤。但是,在工作岗位上受到暴力伤害,不一定都能认定为工伤,一定要分清确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的暴力伤害,或是因为个人恩怨情仇的斗殴。如果是因为个人的恩怨情仇斗殴,虽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也不能认定为工伤。这里就有一个需要提供证据的问题:我们上面提到的仓库保管员、工地材料员、车站验查票员,确实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履行工作职责时受到伤害,有单位及旁证等材料就可以,如不是这种情况就需提供公安或司法部门的材料。二、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也可能受到其他意外伤害,例如,因施工工地上的建筑物掉落受到伤害等,铁路巡道工,列车经过在道边避险时,被经过的列车上掉下的货物、旅客投掷物品击伤,这些都是职工在履行职责时受到的意外伤害,都应认定为工伤。MA8红软基地
案例:   1 、某公司的两名员工任某与窦某在同一办公室工作,平时两人关系不和。某日下午,窦某的儿子打电话到办公室找其父亲,当时窦某不在办公室,接电话的是同事任某。任某很不耐烦地告诉其父不在办公室,因窦某儿子不满任某接电话时的语态,两人在电话里发生了争执。继而窦某儿子骑自行车赶往其父办公室质问任某,随后两人就打了起来,致使任某身体受轻伤。事后,当地派出所对两人的打架事件进行了调节,并对窦某儿子进行了处理。   其后任某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查认为,任某与窦某之子之间的纠纷属个人之间的民事纠纷,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三项规定的工伤认定条件,故不予认定为工伤。MA8红软基地
案例:   1、某公司因改制下岗的职工于某,对主持公司日常工作的党委书记张某怀恨在心,伺机进行报复。一天下午14时于某和朋友李某、米某手持铁棍冲入张某办公室对其进行毒打,致其头部、双腿严重受伤。案发后,三人被司法机关逮捕并判刑。公安部门侦查显示,于某的作案动机是其认为张某造成了他的下岗。我们认为,张某作为公司党委书记并组织日常工作负责公司改制,属于本职工作,张某是因为负责改制工作而遭到职工报复伤害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认定工伤”。张某所受伤害是由于履行工作职责所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所以认定为工伤。MA8红软基地
四、患职业病的;MA8红软基地
  职业病是劳动者在长期的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的疾病,并非普通疾病。因此凡符合因工作原因引起的,而且又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范围的任何一种职业病,则应该认定为工伤。在国际上,早已把事故伤害和职业病统称为职业伤害。MA8红软基地
    关于职业病的界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MA8红软基地
构成职业病的四个要件MA8红软基地
(1)患病主体必须是企业中的劳动者;MA8红软基地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产生的;MA8红软基地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其中放射性物质是指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发出的  α射线、β射线、γ射线、χ射线、中子射线等电离辐射;MA8红软基地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MA8红软基地
在上述要件中,缺少任何一个要件,都不属于职业病防治法所称的职业病。MA8红软基地
案例:精神分裂症算不算职业病? MA8红软基地
案情MA8红软基地
  职工王某受公司指派去证券公司操作投资股票,不久因病回到公司。精神病防治院出具病情证明,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职工王某的法定代理人以从事证券操作,工作时间内情绪高度紧张,精神伤残属工伤范围为由,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部门提出,要求对王某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劳动保障局行政部门受理后进行了调查取证,询问公司相关人员及同事,根据精神病医院病史记录,不能证明职工王某的精神病与工作有关。作出了不予认定为工伤的结论。MA8红软基地
分 析MA8红软基地
  本案的争议点在于患精神分裂症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款第(四)项的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认定为工伤。因此,患精神分裂症是否属于工伤,首先要认定精神分裂症是否属于职业病。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年3月14日批准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的《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1996)附录C1.2说明:精神分裂症和躁郁症均为内源性精神病,发病主要决定于病人自身生物学素质。在工伤或职业病过程中伴生的内源性精神病,不应与工伤或职业病直接所致的精神病相混淆。精神分裂症和躁郁症不属于工伤或职业病性精神病。本案中,职工患精神分裂症,不能认定为职业病,也就不能认定其患病为工伤。对于职工是否患职业病,应当依据卫生部于2002年3月15“发布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经职业病诊断机构依法作出鉴定结论并符合《的职业病目录》予以认定。MA8红软基地
专家提示:MA8红软基地
   精神分裂症不属于工伤或职业病性精神病,职工是否患职业病,应经有职业病诊断权限的机构作出的诊断或鉴定结论并符合《职业病目录》。MA8红软基地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MA8红软基地
因工外出”是指职工由于工作需要到本单位以外从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工作,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到本单位以外但是还在本地范围内,二是到本地区以外或境外。在第一种情况下,可以是受领导指派,也可以是因职责需要自行到本单位以外的情形。在第二种情况下,则必须是受领导或单位指派外出的情形。比如维修人员被派到客户所在地进行维修的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或者乘船出差途中发生海难下落不明,他们是在前往进行单位指派的工作的途中,属于为了单位的工作利益而前往,是单位工作业务的延伸,也属于其工作的一部分。MA8红软基地
  “受到伤害”主要是指非本人主要责任或不可抗拒自然的原因而发生的偶然事件造成的意外伤害。包括事故伤害、暴力伤害和其他形式的伤害。MA8红软基地
“下落不明的”,是指因遭受安全事故、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灾害等各种形式的事故而失去任何音讯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职工虽处于生死不确定的状态,但本着充分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精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只要是在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造成职工下落不明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其工伤认定应以法院宣告的裁定书为依据(也有学者认为不应以宣告失踪为要件)。MA8红软基地
应该说明的一点:MA8红软基地
在外出差期间,属于个人探亲访友,参加与工作无关的旅游,娱乐活动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应当认定为工伤。前些年,石化有一职工到云南参加石化总公司的培训会,会议结束后,会议组织者组织活动,在漂流时落水失踪,单位及家人以受指派因公外出,要求认定为工伤,大家说能认定吗?MA8红软基地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MA8红软基地
对于条例的规定,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MA8红软基地
    (1)“在上下班途中”应作广义的理解,一方面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另一方面也应包括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这里强调的“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从住所到工作场所的路径都可以理解为途中。其中,从住所到工作场所所选择的路线是否“合理”的判断标准为是否为了工作,只要是为了工作为目的,比如搭别人的车去单位上班;为了选择通畅的道路而绕道都可以理解为上下班途中。职工住在其他场所(同事家、父母亲属家)早晨从这些地方上班也是途中。下班后前往其他场所(电影院、饭店、商场),在到达第一地点前,也是下班途中。但是,如果职工看过一场电影或在餐馆吃过饭,然后才回家就不能视为下班途中了,出发点不是单位。另外,如果职工被派去做某一项工作,由于时间紧,从家中直接前往工作地或者从工作地直接回住处,也都是上下班途中。MA8红软基地
  (2)“受机动车事故伤害”应从两方面进行理解,一方面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论是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自身伤害的,还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没有驾驶机动车而受到机动车伤害的,都应该按照本条的规定认定为工伤。另一方面,只要职工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就应该认定为工伤,不管这种机动车事故发生在城市街道还是发生在其他道路,也不管受到伤害的职工在机动车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还是根本不承担责任。特别是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无照、报废的机动车发生的事故伤害,认定工伤的问题目前有不少争议:一种意见认为虽无证驾驶驾驶无牌、报废的机动车发生的事故,只要公安机关无犯罪、违法的认定,均可以认定为工伤;一种观点认为,无证驾驶机动车,特别是驾驶无牌无照、报废的机动车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的预备,对别人的安全是一种潜在的威胁,既使发生事故与无证没有关系或不负主要责任,但有因果关系,你无证不驾驶机动车,就可以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所以认为无证,驾驶无牌、报废机动车发生的事故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目前我们亦倾向后一种观点。MA8红软基地
案例: MA8红软基地
1、有一职工下班后与朋友吃饭,吃饭后近21点回家途中自驾的摩托车肇事摔伤,要求认定工伤?这个伤能认定为工伤吗?我认为这个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主要理由是:A下班途中,是以从单位以回家为目的地合理路线,这个合理的路线为下班的途中,如果在这个途中发生的机动车事故,才可以认定为工伤;B下班后去与朋友吃饭,虽然你从单位下班还未到家,但以回家为目的地的目的已经发生改变,从单位到饭店后,下班回家的事件已结束,C与朋友吃饭已经是下班后的另一事件,与下班回家的途中已没有任何联系了,D从时间来说,从下班到家不能用4小时,也是不合理的时间,E有否醉酒。MA8红软基地
2、某职工下班坐公交车回家,公交车终到站后,职工从车上下来时将右足扭伤致骨折,要求认定为工伤?这能认定吗?MA8红软基地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MA8红软基地
这是一兜底性规定,主要是考虑现实生活丰富多彩,随着社会的发展,会出现新的应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不能把未来所有的工伤情形都包括,为了使工伤保险范围的规定更科学、更合理,使那些随着时间的发展应该纳入工伤的情形能够纳入,这也是给工伤范围的一定发展空间,同时,与其他法律规定相衔接,条例作了这样的规定。MA8红软基地
    这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主要是指本《工伤保险条例》出台后,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并颁实施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并颁布实施的行政法规规定应该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些情形也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为工伤。MA8红软基地
《工伤保险条例》没有将规定工伤范围的权力赋予部门和地方性法规,而是限于法律和行政法规。MA8红软基地
如前几年,非典就纳入工伤范围。MA8红软基地
视同工伤的条件MA8红软基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MA8红软基地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MA8红软基地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因疾病造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范围,但是毕竟是死在工作岗位上甚至很有可能与本人工作劳累精神紧张的种种因素有关,所以《工伤保险条例》将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MA8红软基地
这里“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是认定工伤的重要要素,需要同时具备。这里所说的突发疾病,是突然发生很重很危急的疾病,病情发展很快,短时间内或抢救不及时即可致人死亡的疾病。简单地说:1、突发疾病死在工作岗位,2、突发疾病没有死在工作岗位上,并及时送医疗机构,经医疗机构抢救治疗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认定为视同工伤。48小时的确定是从医疗机构做出诊断的第一时间到死亡的时间。MA8红软基地
案例:宋子彬 MA8红软基地
有这样情况:MA8红软基地
1、在单位发病(发热、腹痛也说不清什么病)向领导请假,去看病,但离开单位后也没看病,也没去医院检查,第二天突发疾病死亡,也没超过48小时,可不可以认定为视同工伤?MA8红软基地
2、在单位感觉难受,请假去医院看病,当天也去医院了,诊断上感,晚上家里来一亲戚,高兴喝点酒,半夜突发心脏病,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从请假看病到死亡不超过48小时,家人要求认定工伤,怎么办?我认为以上两种情况都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原因很简单,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不符。MA8红软基地
3、还有这样的情况,在单位发病请假去医院看病前,先回家取点钱或取医保卡,还未到医院,这期间病情突然加重死亡,这种情形可不可以认定为工伤?我认为可以。因为发病、死亡是一个连续的过程。MA8红软基地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MA8红软基地
按照工伤的定义,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才能认定工伤,但是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公共的利益,从事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等的公益性活动引起的伤害,既不在工作过程中,也不是因工作原因,超出了工伤范围,所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视同工伤对待。并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MA8红软基地
    这里所称的“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是指职工在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威胁时,有组织或者自发施行的、旨在阻止或者减少这种威胁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行为。《工伤保险条例》列举了“抢险救灾”的情形,凡是与抢险救灾性质类似的行为,都应当认定为属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如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侵害采取制止侵害的行为而受到伤害的不特定主体,也应该照该项的规定,将其认定为工伤。在认定工伤时,需要持用人单位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授予的荣誉证书等相关资料。MA8红软基地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MA8红软基地
这部分人前提是在军队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的,转业复员到地方用人单位工作,旧伤复发的。并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真正意义上的“工伤”,条例规定,应按视同工伤对待,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与本单位其他工伤职工相同的工伤保险待遇。MA8红软基地
不能认定工伤的条件MA8红软基地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MA8红软基地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MA8红软基地
关于犯罪的概念比较清楚,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它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比如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等。MA8红软基地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因情节较轻,难以判断。《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分为9类73项:一是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二是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三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四是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五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六是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七是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八是违反户口或者居民身份证管理的行为;九是其他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比如打架斗殴、吸毒等。MA8红软基地
案例  :   王某系一公司的业务员。某日下午与客户洽谈业务,晚上代表公司宴请客人吃饭,饭后公司领导安排客人到某歌舞厅进行娱乐活动,王某根据领导的安排,参加了该项活动。但在晚上11点种左右,王某在歌舞厅与一服务小姐发生争吵,服务小姐随即叫来几个人,对王某进行殴打,将王某打成重伤。王某被送往医院,经医院抢救治疗无效死亡。事后,王某家属要求劳动保障部门对此认定为工伤,理由是,王某是受领导安排外出陪同客人,并在工作时间受伤的。后经公安部门侦破,了解了事实的真相。原来是王某嫖娼,因金钱问题与服务小姐发生争吵,被殴打致死。但家属仍以王某是受领导安排,是完成领导指派的工作任务,死在工作时间,要求认定为工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王某是因嫖娼,是从事违法行为致死的,故不能认定为工伤。MA8红软基地
评析 :   此案例提示,领导安排的工作与利用工作机会进行违法活动,应加以区别。王某到歌舞厅陪客人娱乐,虽然是领导指派的工作,但该职工利用工作之便去嫖娼是违法的,因此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第1项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王某在因工外出期间利用工作之便作出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具备了排除工伤的条件,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由此可见,作为独立自主,行为人的职工,对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要区别合法与非法,三思而后行,违法的“工作”切莫做。MA8红软基地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MA8红软基地
              因醉酒导致的伤亡,是指职工饮用白酒、啤酒等含酒精的饮料后,在酒精作用期间从事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MA8红软基地
  酒精具有麻痹神经中枢的作用,导致人的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迟钝,难以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国家的一些法律规定禁止醉酒后工作。如禁止酒 后驾车等。醉酒是个人行为,在工作时因醉酒,与工作没有必然联系。因此,当事人在工作时因醉酒导致判断能力和反应能力迟钝,难以辨认事物或控制自己,导致行为失控而对自己造成的伤害,不属于工伤。MA8红软基地
           对于醉酒,应根据对行为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检测结果作出认定,如果发现行为人体内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标准,就应认定为醉酒。关于醉酒的具体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4年5月31日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 与检验》(GB19522—2004)国家标准规定,车辆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毫克的为饮酒驾车,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MA8红软基地
     酒驾车。MA8红软基地
         《工伤保险条例》的这项规定,有利于防止酒后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MA8红软基地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MA8红软基地
“自残”是指当事人伤害自己的身体并造成伤害结果的行为。例如,某职工为了获取工伤保险赔付,在工作过程中故意将其手指切断,这种行为就属于自残。“自杀”是当事人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结束自己生命的行为。自残或者自杀与工作没有必然联系,在这种行为中,当事人对自己的死伤具有主观故意,因而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MA8红软基地
申请工伤认定及相关规定MA8红软基地
 一、申请工伤的主体MA8红软基地
 1、用人单位MA8红软基地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MA8红软基地
3、工会组织MA8红软基地
  (1)工伤的直系亲属包括直系血亲和直系姻亲。直系血亲是指有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是指己身所出或从己身所出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等长辈和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直系姻亲是指与自己直系亲属有婚姻关系的亲属。包括直系血亲的配偶和配偶的直系血亲,如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等。按照没《民法通则》中关于近亲属的规定,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还应包括工伤职工的配偶和兄弟姐妹。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如果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委托其他人申请。MA8红软基地
二、申请工伤认定时效MA8红软基地
1、用人单位MA8红软基地
     (1)根据锦州市人民政府2005[7]令第九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之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报告、遇有特殊情况的最迟不超过72小时.同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备案。MA8红软基地
     (2)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组织好相关材料并向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MA8红软基地
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MA8红软基地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MA8红软基地
要点:MA8红软基地
(1)“1年”为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超过了这一期限,当事人即丧失了申请权。MA8红软基地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例规定的抢救治疗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承担。MA8红软基地
三、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MA8红软基地
1、工伤认定申请表;MA8红软基地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MA8红软基地
3、身份证复印件。MA8红软基地
4、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单位:事故报告应载明事故时间、地点、原因及结论等;个人:事故自述材料。)MA8红软基地
5、旁证材料(证人证言、音影像资料、当事人陈述等) MA8红软基地
6、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门急诊、住院病志及辅助检查的材料原件或复印)。 MA8红软基地
    7、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提出工伤认定的(上下班的提供常住地址证明材料),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供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其他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应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应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MA8红软基地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由设区的市级有关行政部门(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或有关部门授予的荣誉证书等。  (6)属于因战、因工负伤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MA8红软基地
8、受伤员工委托书,亲属关系证明(个人申报)。MA8红软基地
9、劳动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MA8红软基地
谢谢大家!MA8红软基地
工伤保险处     刘用军MA8红软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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