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概述介绍ppt课件

简介 相关

截图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概述介绍ppt课件

简介

这是一个关于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概述介绍ppt课件,主要介绍了水电工程移民及工作特点、征地移民相关法律法规、征地移民前期工作内容概述、征地移民规范概述等内容。计划发展部 罗宇 移民安置工作概述 2、征地移民的分类 非自愿性依赖性复杂性长期性 实物调查:千山万水安置规划:千家万户移民动迁:千言万语移民安置:千辛万苦后期扶持:千方百计资金使用:千万小心 第二章 移民安置规划明确了国家核准项目之前的2大任务及内容 明确了移民安置规划的程序 A、二大任务及内容 1、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第6~9条 由项目法人编制 在实物指标成果的基础上编制 根据移民区、安置区经济社会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编制 大纲的主要内容:任务、去向、标准、方式、原则等 2、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第10~19条 由项目法人编制 依据批准的大纲编制 移民安置规划的主要内容:农村、城镇、企业、专项、防护、后扶、资金 B、移民安置规划的程序 1、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简称大纲) 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布通告 编制大纲应广泛听取移民和安置区居民的意见,必要时听证 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审批前应征求移民区和安置区县级政府的意见 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欢迎点击下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概述介绍ppt课件哦。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概述介绍ppt课件是由红软PPT免费下载网推荐的一款学校PPT类型的PowerPoint.

计划发展部 罗宇 移民安置工作概述 2、征地移民的分类 非自愿性依赖性复杂性长期性 实物调查:千山万水安置规划:千家万户移民动迁:千言万语移民安置:千辛万苦后期扶持:千方百计资金使用:千万小心 第二章 移民安置规划明确了国家核准项目之前的2大任务及内容 明确了移民安置规划的程序 A、二大任务及内容 1、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第6~9条 由项目法人编制 在实物指标成果的基础上编制 根据移民区、安置区经济社会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编制 大纲的主要内容:任务、去向、标准、方式、原则等 2、编制移民安置规划,第10~19条 由项目法人编制 依据批准的大纲编制 移民安置规划的主要内容:农村、城镇、企业、专项、防护、后扶、资金 B、移民安置规划的程序 1、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简称大纲) 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布通告 编制大纲应广泛听取移民和安置区居民的意见,必要时听证 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审批前应征求移民区和安置区县级政府的意见 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改 2、移民安置规划(简称规划) 规划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审核 规划审核前应征求本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移民区和安置区县级政府的意见 规划由项目法人上报项目审批或核准部门,与可研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一并审批或审核 规划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改,要改就重新报批; 未编规划或未审核的,不得审批或核准项目、不得办理征地手续 第三章 征地补偿明确了土地补偿标准明确了移民补偿原则 A、补偿标准 第二十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土地管理法》“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能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被征收土地上的零星树木、青苗等补偿标准,按照工程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B、移民补偿原则(三原原则) 第22条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建筑物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对补偿费用不足以修建基本用房的贫困移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 第24条 工矿企业和交通、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等专项设施以及中小学的迁建或者复建,应当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补偿。 第四章 移民安置明确了各方在移民安置中的职责 1、业主单位的职责 第27~29条 开工前,应据批准的规划与省或市、县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协议。 在每年汛后向与其签订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提出下年度移民安置计划建议。 根据移民安置年度计划,按实施进度将补偿资金支付给与其签订移民安置协议的地方人民政府。 2、地方政府的职责 第26~28、37条 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移民安置规划的组织实施。 签订协议的省级或市人民政府,可以与下一级安置移民的人民政府签订移民安置协议。 组织编制并下 达本行政区域的下年度移民安置年度计划。 移民安置达到阶段性目标和移民安置工作完毕后,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第五章 后期扶持 明确了编制后扶规划的主体和内容明确了后扶的方式要求各方支持移民 2006年5月国发[2006]17号《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 国发〔2006〕17号文 1、扶持范围 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现状人口:2006年6月30日前 一次核定,不再调整;原迁人口:2006年7月1日后 转为非农业户口不再纳入后扶范围 2、扶持标准 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3、扶持期限 现状人口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 原迁人口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4、扶持方式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 5、原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处理 现行的库区建设基金并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 现行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 第六章 监督管理明确了监督的内容、对象、措施 A、监督的内容第47条 国家对移民安置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实行全过程监督。第48条 国家对移民补偿资金、后扶资金的拨付、使用和管理实行稽察制度;对拨付、使用和管理移民补偿资金、后扶资金的有关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负责人依法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B、监督的措施第51条 国家对移民安置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 第52条 移民补偿资金应专户存储、专账核算 。第53条 县级政府应以村为单位将实物调查结果、补偿范围、标准和金额以及安置方案等向群众公布。土地和集体财产补偿费的使用方案应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56条 按规划必须搬迁的移民,无正当理由不得拖延搬迁或拒迁。已经安置的移民不得返迁。 第七章 法律责任 明确了违反本条例的相关法律责任第58条调整或修改大纲、移民安置规划或后扶规划的:对项目主管部门或有关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责令其改正 行政处分 追究刑事责任。对项目法人: 责令改正 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直接责任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1条拖延搬迁或者拒迁的: 当地政府或其移民管理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1、编制原则 (1)由项目法人编制(没有成立项目法人的,项目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 (2)在实物指标成果的基础上编制; (3)根据移民区、安置区经济社会情况和资源环境承载力编制。 (4)大纲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任务、去向、标准、方式、原则等。 (1)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发布通告(封库令、停建令)、进行实物指标调查; (2)编制大纲应广泛听取移民区和安置区居民的意见,必要时听证; (3)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批; (4)审批前应征求移民区和安置区县级政府的意见(确认函); (5)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改。 (二)编制移民安置规划 1、编制原则 (1)由项目法人编制; (2)依据批准的大纲编制; (3)移民安置规划的主要内容:农村、城镇、企业、专项、防护、后扶、资金。 (1)规划由省级移民管理机构审核; (2)规划审核前应征求本级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移民区和安置区县级政府的意见; (3)规划按照审批权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审核后,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可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申请报告一并审批或者核准)。 (4)规划应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或修改,要改就重新报批(由原审核机构重新审核); (5)未编规划或未审核的,不得审批或核准项目、不得办理征地手续。 1、经济社会调查; 2、实物调查; 3、移民安置总体规划; 4、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5、城(集)镇迁建; 6、工业企业处理以及专业项目恢复改建; 7、水库库底清理规划; 8、建设征地处理及移民安置规划投资概(估)算等。 不同设计阶段有不同的要求。 1 、征地范围划分 2 、水库淹没处理设计标准 3 、水库淹没影响范围 (1)水库淹没影响区:包括浸没、坍岸、滑坡、内涝、水库渗漏等地质灾害,以及其他受水库蓄水影响的区域(库周地段、引水式电站坝下游脱水区)。 水库淹没影响区通过垫高措施恢复原用途的土地,应作为临时用地处理。 (2)水库淹没区:水库淹没区由经常淹没区和临时淹没区组成。正常蓄水位以下的淹没区和坝前回水不显著地段安全超高区域称为经常淹没区;正常蓄水位以上受洪水回水、风浪和船行波、冰塞壅水等临时受淹没的区域称为临时淹没区。 (3)枢纽工程建设区:由永久征地范围和临时用地范围构成。永久征地一般包括永久建(构)筑物的建筑区、对外交通用地和管理区;临时用地一般包括料场、渣场、作业场(含辅助企业)、临时道路、施工营地、其他临时设施用地及施工爆破影响区。枢纽工程建设区与水库淹没区重叠部分,按用地时序要求应归入枢纽工程建设区。 属临时使用但不能恢复原用途的土地划归永久占地范围。 在回水影响不显著的坝前段,计算风浪爬高、船行波浪高,取两者中的大值作为居民迁移和土地征用界限;不计算风浪爬高和船行波浪高(或风浪爬高和船行波浪高不足0.5-1m )时,居民迁移和土地征收界线可高于正常蓄水位0.5-1m。需考虑如下因素: 1) 受淹对象的原有防洪标准:原有防洪标准低的,淹没处理设计洪水标准不宜过高。 2) 水库调节性能:调节性能高的水库(如多年调节水库),淹没处理设计洪水标准宜低;反之,调节性能低的水库(如日调节水库、季调节水库),标准宜高。 3) 水库运用方式:汛期是否降低水位运行的,分别计算汛期和非汛期相同频率的回水位,然后以两者的外包线作为征地、移民线。 案例 某水利工程的主要淹没对象是耕地、林地、农村居民点、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中、小型工矿区,以及公路、输电、电信、广播工程,小型水利水电设施、文物古迹等。根据上述规定和有关专业技术规范,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拟定水库淹没设计洪水标准如下: 1) 农村居民点、乡(镇)政府所在地:采用二十年一遇洪水标准。 2) 耕地、园地:采用五年一遇洪水标准。 3) 林地:采用正常蓄水位。 4) 工业企业:中、小型企业(包括乡村企业)采用二十年一遇洪水标准。 5) 公路、输电、电信、广播工程,文物古迹,小型水利水电设施等采用二十年一遇洪水标准。 (1)水库淹没范围淹没高程的确定 正常蓄水位+安全超高(0.5m~1m) 正常蓄水位+风浪高度淹没高程=Max 正常蓄水位+船行波高度 冰花大量出现时平均水位+冰塞壅水高度 相应设计洪水回水高程 上下断面之间的淹没范围,采用两断面淹没高程平均值。 (2)水库回水末端处理水库回水末端的设计终点位置:在库尾回水曲线不高于同频率天然洪水水面线0.3m的范围内,一般采取水平延伸至与天然水面线相交处。 水利:水库回水尖灭点,以回水水面线不高于同频率天然洪水水面线0.3m范围内的断面确定;水库淹没处理终点位置,一般可采取尖灭点水位水平延伸至天然河道多年平均流量的相应水面线相交处确定。水电:水库洪水回水末端的设计终点位置,以设计洪水回水水面线与同频率天然水面线差值小于0.3m的计算断面为水库回水末端断面,按该断面水库洪水回水位水平延伸至与同频率天然水面线相交处。河段内有重要对象的,可考虑水平延伸至天然河道多年平均流量水面线相交处。(3)影响范围塌岸、滑坡范围浸没影响范围其它影响范围安全超高 1、调查目的和内容 2、主要名词及基础资料 3、人口调查 4、土地调查 5、房屋调查 6、农村村组副业及其他项目调查 7、城集镇基础设施调查 8、工业企业调查 9、专业设施(项目)调查 10、经济社会调查 目的:查明征地范围内各种涉及对象的数量和质量,为论证工程规模、进行工程方案比选、研究工程建设对地区经济影响、编制移民安置、工业企业和专业项目迁建处理、防护工程规划设计、编制征地移民补偿投资概(估)算、实施移民安置等工作提供详细可靠的基础资料。主要内容:收集工程建设建设征地区域的社会经济资料,调查淹没影响涉及的农村、城(集)镇、工业企业、专业项目以及经济社会情况,调查各项实物数量和质量,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分析淹没影响,编写调查报告。 相关概念:全面调查:调查人员在现场对整个征地范围内的各种实物逐一进行调查。抽样调查:调查人员到现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区域进行全面调查,以典型调查的成果推算其余部分。典型抽样所选的样本数宜达到25%~30%。实物类别:一般指人口、房屋及附属物、土地、工业企业设施设备、专业设施等。农村:指从事大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为主的乡、村、村民小组和农户以及城(集)镇所辖的郊区村组。 建制镇:指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建制镇。非建制镇:指乡人民政府所在地和经县级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集镇。工业企业:指从事工业生产的各类大中小型企业。专项设施或专业项目:指交通、水利水电、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军事设施、管线、测量永久标志、文物古迹、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水文站、矿产资源等。 基础资料:地形地类图:为满足征地移民调查需要,施测的以反映工程征地范围内土地利用现状为主、地形为辅的地图。该地图除了满足地形测量的技术要求外,还应准确表示各种地类的图斑、行政界线、主要建(构)筑物、线性地物,其比例尺一般为1:2000或1:5000。 其它有关资料。 人口调查分农业和非农业户口按照农村、城集镇、工业企业分类分别调查。农村人口调查范围: 1.居住在调查范围内,有住房和户籍的人口; 2.长期居住在调查范围内,有户籍和生产资料的无住房人口; 3.上述家庭中超计划出生人口和已结婚嫁入(或入赘)的无户籍人口; 4. 暂时不在调查范围内居住,但有户籍、住房在调查范围内的人口(如升学后户口留在原籍的学生、外出打工人员等); 5.在调查范围内有住房和生产资料,户口临时转出的义务兵、学生、劳改劳教人员。 城集镇人口调查范围: 1、居住在调查范围内,有住房和户籍的人口; 2、 无户籍的超计划出生人口,户口临时转出需回原籍的义务兵、学生、劳改劳教人员,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纳入搬迁人口调查登记; 3、 有户籍、无房产的租房常住户,可纳入搬迁人口调查登记; 4 、无户籍但与上述家庭房主常住的配偶、子女及父母,在查明原户口所在地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可按寄居人口登记; 5 、具有住房产权的常驻无户籍人口在查明原户籍情况,提交乡级以上人民政府专门材料后,可纳入搬迁人口调查登记; 6 、具有住房产权的常住无户籍人口和无户籍但常住调查范围内的行政、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在查明原户口所在地情况,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可纳入搬迁人口调查登记 调查范围:为水库不同正常蓄水位方案淹没范围和坍岸、滑坡、浸没、孤岛、岩溶倒灌等影响范围以及工程建设征用地范围的陆地和水域。土地调查分类:执行GB/T21010-20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一级分类共12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等。 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轮作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它树木的土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临时种植药材、草皮、花卉、苗木等的耕地,以及其它临时改变用途的耕地。耕地中还应包括南方宽度小于1m、北方宽度小于2.0m固定的田间沟、渠、道路和田埂(坎),调查时应按相应地类计列。河滩地:指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一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林地: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岸林。实物调查时突出经济林、用材林薪炭林等经济林种。 草地: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1)天然牧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2)人工牧草地:指人工种植牧草的草地。(3)其它草地:指树木郁闭度小于10%,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为主,不用于畜牧业的草地。 土地面积量算:1 土地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为准;计算机量图面积以mm2为计算单位;统计面积采用亩,对使用其它非标准计量面积单位的要换算成亩表;2 应对每幅图的量算成果应进行图幅内平差,允许误差 F<±0.0025P;3 园地或林地(含天然林)面积大于0.3(含0.3亩)或林带冠幅的宽度10 m以上的成片土地应按面积计算;园地或林地不符合以上规定的按株数或丛(兜)数计量,可统计为零星林(果)木,其面积计入其它农用地地类。 房屋按产权、用途和建筑结构进行分类,建筑面积计算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计量标准以平方米为单位。农村房屋:1按房屋产权可分为居民私有房屋和 农村经济组织集体所有房屋。2 按房屋结构可分为框架结构、砖混结构、砖木结构、土木结构、窑洞等。3 按用途可分为主房和杂房,层高(屋面与墙体的接触点至地面平均距离)大于等于2.0m,楼板、四壁、门窗完整者称主房;拖檐房、偏厦房、吊脚楼底层等楼板、四壁、门窗完整,层高小于2.0m的附属房屋称为杂房。 城集镇房屋:所有权属可分为居民、单位等。 居民房屋按用途可分为主房、杂房,居民商业门面房应单独调查登记;单位房屋按用途可分为住宅、商贸服务、办公科研、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演出场馆、仓库和其它等八类。工业企业房屋:按用途可分为生产用房和生活办公用房。生产用房按结构可分为:排架、刚架、框架、砖混、砖木、土木等6类;生活办公用房城集镇房屋要求。 经规划、建设部门批准,正在施工的房屋,可按批准的面积登记,并备注为在建房屋。占用街道的临时性商业棚架房不作调查。 房屋面积计量:执行国家房屋测量规范有关规定,应熟练掌握计量方法。 农副业设施应包括行政村、村民小组或农民家庭兴办的榨油坊、砖瓦窑、采石场、米面加工厂、农机具维修厂、酒坊、豆腐坊等。调查内容应包括主产品、原料来源、生产规模,年产量、年利税,主要设备、设备原值、净值等。文化、教育、卫生、服务设施应包括文化活动站点、小学校、幼儿园、卫生所、兽医站、商业网点等。 零星林(果)木(指零星林木和零星果树)应包括征地范围内房屋四周的零星树木和植株面积小于0.3亩或林带冠幅的宽度小于10m的林地。农村水利设施是指属于农业村、组集体所有或由个人投资兴建的小型水利设施,如小水库、山塘、引水坝、渠道、水轮泵站和抽水机站以及配套的输电线路等,调查其建成年月、规模、效益、主要建(构)筑物名称、所在地高程、原投资及其投资来源、固定资产原值、净值等内容。 收集城(集)镇性质、功能、规模、高程分布、设施、对外交通和防洪等方面的基本资料,全面了解城(集)镇的全貌。调查受淹建成区范围、道路、供水、排水、供电、邮电通讯、广播电视、广场、绿化、防洪工程、对外交通等淹没及影响情况。调查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图书馆、影剧院、文化站等的座数、规模,淹没情况。 工商企业是指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有营业场所、营业执照,从事商业、贸易或服务的企业。注册资金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纳入商业门面房调查。工商企业调查内容包括工商企业名称、所在地、隶属关系、经济成分、业务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集体户口人数、房屋面积;注册资金;近3年年税金、年利润、年工资总额;固定资产原值;设备和设施名称、规模或型号、数量等,并调查设备和设施是否可搬迁。 镇外单位调查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所在位置、权属、占地面积、农用地面积及分类构成、职工人数及构成、房屋及附属物;道路、电力、供水和通讯设施;经济效益指标等。 调查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的人口、房屋、设施、设备等。分散在厂区范围外但在征地范围内的住宅、门市部等按城(集)镇房屋调查方法进行调查。调查职工人数和户口在厂人口。房屋按用途分为生产用房和生活办公用房。生产设施调查应包括厂区内给水、排水、供电、各种管线工程、围墙、地坪、工作台、烟囱、水池及各项专用生产设施等的规格、型号、数量等,是否可以搬迁,并根据账本填写固定资产原值。 生产设备应按车间分类逐台调查其名称、购置年月,规格、型号、数量,可否搬迁,并根据固定资产明细帐统计其固定资产原值。实物形态的流动资产调查内容应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半成品、在制品、辅助材料等具有实物形态流动资产的数量。位于城镇建成区以外的工业企业,在调查厂区内设施的同时,应调查其厂区对外连接的专用(拥有所有权)道路、电力、电信、供水工程等。 专业项目指独立于农村居民点、城集镇和工业企业之外的交通运输、输变电、电信、广播电视、输油输气管道、水利水电等设施,以及农(林、牧、渔)场,矿产资源、文物古迹、水文站、测量设施和其他项目等。公路工程调查:征地涉及的线路名称、权属、线路等级、影响长度和起止地点、路基和路面的最低、最高高程和宽度、路面材料等,大、中型桥梁的座数、名称及其宽度、长度、结构;道班人数、占地面积、房屋面积及结构、附属设施。 航运设施:调查内容包括航道等级和导航设施、港口及码头等级、泊位、吞吐量、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数量、规模、造价、实际防洪标准等。送电线路、电信线路、广播电视线路等,调查征地涉及线路名称、权属、起止点、等级、杆(塔)型式、线路类型、导线截面(线对)、影响长度等。变电设施:调查其变电站名称、位置、权属、占地面积、地面高程、电压等级、变电容量、设备型号及台数、出线间隔和供电范围、变电所房屋面积及其他建筑物名称、结构、数量等。 移动通讯基站:调查征地涉及的移动通讯基站名称、位置、权属、设施、设备及其技术指标或参数。接收站(塔)、转播站(塔):调查征地涉及站(塔)的名称、位置、权属、设施、设备及其技术特征等。水利水电设施:调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地理位置、权属、建成年月、规模、效益,主要建筑物名称、数量、结构、规格,受益区影响情况,所在地高程,职工人数等。 农(林、牧、渔)场:调查单位名称、所在位置、权属、场部占地、农用地、职工人数及构成、房屋及附属物;道路、电力、供水和通讯设施;经济效益指标等。矿产资源:调查征地影响的矿产资源名称、所在地理位置、矿藏种类、品位、等级、储量,水库淹没及占压对矿藏开采的影响,以及提前开采可能性等方面的资料。文物古迹:调查分为地面文物和地下文物两部分。地面文物调查内容应包括征地区文物名称、文物年代、建筑形式、结构、规模、数量、价值、保护级别等。地下文物调查内容应包括受征地影响的文物名称、年代、位置、埋藏深度、规模及其价值等。其他:水文水位站、军事设施、测量设施等。 调查经济社会现状,包括户数、人口、文化程度、民族构成、宗教信仰、风俗习惯、劳力及其就业,自然资源及开发利用,工农业生产情况(产值、产业结构等),基础设施,居民经济收入等。 调查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近期计划和远景规划,包括人口增长率、人民群众的收入水平预测、工农业生产发展等规划资料。 1 、总体规划方案任务 2 、方法和步骤 3 、移民安置任务、目标及规划设计标准 4 、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分析 5 、安置方式 6、 移民安置总体布局 移民安置总体规划是对建设征地处理范围内的损失进行补偿、重建等活动作出的统筹安排、技术策划和移民安置方案的初步拟定,是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编制的基本依据。移民安置总体规划应分析确定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水平年、移民安置任务、移民安置规划目标和标准、移民工程建设规模和标准、移民安置容量和移民安置去向、移民安置方式,研究减少征地损失的措施,协调移民安置各项目间关系,分析拟定移民安置初步方案,并进行移民生活水平评价、预测等。 条件:蓄水位方案(征地方案) 回水成果 征地移民调查成果 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编制规划工作大纲(计划)计算安置任务拟定安置范围社经调查及环境容量分析选择安置去向、测算各业比例优选安置方案综合评价编制报告、图表 移民安置任务主要是确定农村生产安置人口和搬迁安置人口;确定城集镇人口规模。移民安置规划的水平年分规划设计基准年、规划设计水平年。移民安置规划设计的水平年:以实物调查年为基准年,枢纽工程水库区以水库下闸蓄水的当年为规划设计水平年,分期蓄水水库应以分期蓄水年分别作为规划设计水平年;枢纽工程及其他水利工程建设区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安排合理确定规划设计水平年。 安置目标包括经济发展目标、社会发展目标、生态环境目标。经济发展目标要提出移民系统内农业人口在规划设计水平年应达到的经济水平,比较直观地反映经济水平的指标有人均收入、人均粮食占有量两项;社会发展目标包括移民应达到的文化水平、科学技术水平、交通、电力、水利、通讯、广播等社会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的发展目标;生态环境目标包括森林覆盖率、水土流失治理、环境保护、疾病防治等。 安置标准包括生产安置标准和搬迁建设标准。生产安置标准指农村移民恢复因土地损失而影响的生产能力所需生产资料的配置标准或获得主要收入来源的市场资源的配置标准,应在保证基本生产条件下,根据安置区资源量合理确定。移民工程建设标准,应当按照其原规模、原标准或者恢复原功能的原则,考虑现状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定。现状情况低于国家标准低限的,应按国家标准低限执行;现状情况高于国家标准高限的,应按国家标准高限执行。 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分析,一般按本组、本村、本乡(镇)、本县(市、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顺序,由近到远,受益区优先、经济合理的原则逐步展开。根据规划设计水平年生产安置人口和安置区的居民人口进行分析计算。安置区可容纳移民人数应根据安置规划拟定的安置标准和资源的数量与质量确定。在确定安置区容纳人口时,应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留有余地。 移民安置环境容量分析,以移民搬迁后在不同年份人均资源占有量、粮食占有量、经济收入、生活条件为主。同时应保障移民群体所在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与安置区周围居民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相协调。在城镇或二三产业安置的移民,进行城镇或二三产业环境容量分析。必要时开展居民点、城集镇建设用地环境容量分析。 移民安置方式,应分析移民区社会经济特征、安置区的资源条件,在广泛听取移民和移民安置区居民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移民安置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预测评价移民搬迁后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协调确定。移民安置方式按移民迁移地域划分,有就近安置和远迁安置两种方式;按移民生产安置后从业情况划分,有大农业安置、非农业安置和其他安置三种方式;按移民安置集中度划分,有集中安置、分散安置和进城(集)镇安置三种方式。 根据环境容量分析结论,研究确定农村移民搬迁后恢复移民生产条件的安置措施,确定移民搬迁新址的布局。根据工程建设对城集镇影响程度、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后经济腹地的变化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城集镇选址及布局。根据工程建设对工业企业、专业项目(设施)影响程度、工程建设和城集镇、农村移民安置布局,提出工业企业、专业项目布局。 1、主要规划任务 2、生产安置规划设计 3、搬迁安置规划设计 4、后期扶持 5、耕地占补平衡 6、社会适应性调整及生活水平预测 (1)确定移民安置人口规模(2)开展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分析(3)进行移民生产安置规划设计(4)居民点布设和基础设施规划设计(5)提出移民后期扶持措施(6)编制移民安置投资概(估)算(7)对移民搬迁前后的生活水平进行分析和预测(8)编制移民分年迁建进度计划等。 生产安置人口应以其主要收入来源受淹没影响的程度为基础计算确定。以耕(园)地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生产安置人口计算方法:对以耕(园)地为主要生活来源者,按库区涉淹村、组受淹没影响的耕(园)地,除以该村、组征地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园)地数量计算。同时,应考虑土地质量因素。对以牧区草地、林区林地、养殖水面或经济林地为主要收入来源者,可参照耕地的计算方法计算。 规划生产安置人口:依据规划设计基准年人口数量,按照有关预测方法预测水平年需搬迁安置的人口。生产安置方式:包括农业、二三产业、养老保障、投亲靠友、自谋职业、长效补偿安置等。生产安置规划设计,应拟定移民农业生产开发的方式,提出开发项目的规模和投资。对成片土地的开发项目,应进行勘测规划设计;对第二、第三产业的开发项目,应对其可行性进行论证。 农田水利设施设计:根据种植制度成果,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工程设计,主要设计项目包括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和田间工程等。生产开发规划:种植业规划(土地开发及整理、生态农业及设施农业规划)、养殖业规划(庭院经济开发「种养加」)、二三产业规划等。我国山地面积约占土地总面积的33%,高原占26%,丘陵占10%, 盆地占19%,平原占12%。山地多、平地少,限制了农耕业发展。为改善山区耕地质量,历史上人民群众就重视梯田建设工作。 坡改梯工程量估算:梯田的高度及梯田工程土石方量计算公式如下: H=B/(cotα-cotβ), V=83.3H+100 H—上下两梯田田面垂直高差(m)、 B—梯田田面的水平宽度(m)、 α—原地面坡度、 β—梯田外侧坡、亩梯田面积挖填土石方量(m3) 生产安置资金平衡:生产安置规划投资主要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获得土地经营权投资、配套基础设施投资、其他途径安置方式(社会保障安置、投亲靠友、自谋职业和自谋出路)投资等。移民生产安置的费用来源包括村、组集体被征收所有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水利设施补偿费等。 生产安置资金平衡:投资平衡分析:是指在分析单元内生产安置规划所需投资与土地征收费中用于移民生产安置的费用之间的平衡关系分析。投资平衡分析的目的:是当生产安置投资来源量小于需求量时,提出解决资金缺口的办法或优化安置方案;而当生产安置投资来源量大于需求量时,应说明富余资金的使用去向。 搬迁安置规划设计包括搬迁安置方案与农村居民点新址选择、搬迁安置人口平衡、标准与规模确定、集中居民点规划设计。搬迁安置人口应以征地影响涉及单元(行政村、居民组)基准年的资料为基础,可按下述公式计算。规划水平年搬迁安置人口:考虑规划年限后的人口。 搬迁安置人口计算公式: D=D1+D2+D3+D4 D4=(R-R1)-(D1农+D2农+D3农) 若计算结果D4≤0,则D4=0;若D4>0,则D4即为征地不征房需搬迁安置人口。式中: D——基准年搬迁安置人口。 D1——基准年居住在建设征地范围内人口。 D2——基准年居住在坍岸、滑坡、孤岛、浸没等建设征地影响区需要搬迁的人口。 D3——库边地段因建设征地影响失去生产生活条件的需要搬迁安置人口,包括移民迁移线以上的零星住户,受水库淹没影响后,交通难以恢复或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恶化,必须搬迁安置的人口。 D4——征地范围外因建设征地影响主要生产资料而不能就近生产安置需搬迁的人口(淹地不淹房需搬迁安置人口)。 R——基准年生产安置人口。 R1——基准年生产安置人口中就近生产安置人口。 D1农、D2农、D3农——基准年D1、D2、D3、三部分人口中的农业人口。 搬迁安置方式:包括集中居民点、分散安置、进城集镇安置等。集中居民点新址选择应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水源、交通、供电、生产资源配置等因素,并留有适当的发展余地。需开展地形测绘、地质勘察及地质灾害评估、水源水量、水质调查等。建设用地:人均用地标准应在调查移民现状人均用地面积的基础上,结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标准确定。现状人均用地面积低于标准下限的、采用标准的下限,现状人均用地面积高于标准上限的、采用标准的上限。 居民点设计:集中居民点规划设计包括用地布局、竖向设计、基础设施设计等。竖向设计:包括确定建筑物、构筑物、场地、道路、排水沟等的规划标高;确定地面排水方式及排水构筑物;估算土石方挖填工程量,进行土方初平衡,合理确定取土和弃土的地点。用地布局:包括确定各类用地性质、范围、界限、数量等;明确各主要建筑物、构筑物位置及距离;明确居民点内的道路网络的红线宽度;明确居民点内供水、排水、供电、电信、广播电视线路布置,提出规划设计成果文件。 道路:根据村村、村镇镇之间的联系和新村人口规模,结合新址地形、地质条件,有利于建筑布置和管线敷设,规划道路系统,并合理选用居民点内道路宽度。供水排水:集中式给水应包括确定用水量、水质标准、水源及卫生防护、水质净化、给水设施、管网布置,用水量应包括生活、生产、消防、浇洒道路和绿化、管网漏水量和未预见水量。分散式给水应包括确定用水量、水质标准、水源及卫生防护、取水设施。排水系统布置分村内排水和村外排水。 供电:参照《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 499-2001)计算用电用量,选择配电变压器的容量。计算公式: SH=RSPH SH—配电变压器在计划年限内(一般取5年)所需容量,kVA;PH—当年的用电负荷,kW;RS—容载比,一般不大于3。容载比可参照下式估算: RS=K1K4/cosφK3 K1—负荷系数,农村电压电力网取1.1; cosφ—功率因数,一般取0.8以上; K3—配电变压器经济负荷率,取0.6或0.7; K4—电力负荷发展系数,一般取1.3~1.5。 通信:包括电信、广播、电视规划。环境规划:生产污染防治、环境卫生(垃圾收集与转运、公共厕所)、环境绿化(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和景观规划。防灾减灾规划:消防、防洪、防风、抗震等。 新规范体系 1、衔接报批程序: 范围界定、实物指标调查、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2、重视农村移民安置:农村移民安置规划。 3、加深规划设计深度: 城镇迁建规划、专项规划设计库底清理。 4、落实移民政策: 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 结束语 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还有一大批水利水电工程要开发建设,不可避免地要产生征地移民,随着国家对于土地政策、“三农”政策、户籍制度等改革的继续深化、物权法的实施,工业化、城镇(市)化进程加快,国家垄断社会资源的格局已经有很大的改观,利益主体多元化亦越来越明显。 我们既要看到兴建水电工程为国家、社会创造巨大财富的贡献,也应看到广大移民群众“舍小家、顾大家”,背井离乡、重新创业所付出的巨大牺牲和奉献。 妥善安置移民不仅关系到水电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及运行安全,而且关系到广大移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还关系到移民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既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既是发展问题,也是稳定问题。因此,“移民安置工作是水电工程建设的重点和难点”! 现行的移民政策法规,把移民安置作为建设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先决条件来对待。 我们进一步认识移民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紧迫性,更加重视和加强移民安置规划工作,处理好开发水能资源与广大移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关系,妥善安置好移民。 实现移民与水电开发业主的长期和谐共赢的局面。wX2红软基地

展开

同类推荐

热门PPT

相关P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