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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领导干部需要什么样的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已经成为热词 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反腐败 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驱散雾霾,装扮美丽中国 用法治思维、手段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改革,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科学发展 关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闹访的提案(北京吴京堂律师) 问题的提出(一) 2010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首次提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的要求。 问题的提出(二) 1.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2.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3.加快建设法治国家,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4. 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5.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问题的提出(二) 6.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问题的提出(三)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舆论:“习近平治国,抓住了根本”。 列宁曾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 李克强:“我们将忠诚于宪法,忠实于人民,……以对法律的敬畏、对人民的敬重、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的政府,去造福全体人民,建设强盛国家。” 问题的提出(三) 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四)中央政治局2月23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 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本专题主要内容 1.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提出的实践意义 2.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若干基本问题 3.领导干部需要什么样的法治思维 4.领导干部怎样养成法治思维 一、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提出的实践意义 (一)从党的执政历程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出体现了党治国理念的成熟。 体现着党对执政规律的再把握, 意味着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宪法法律至上。 (一)从党的执政历程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出体现了党治国理念的成熟。 97年,15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16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17大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8大不仅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治国理念是有历史教训的 起步良好:共同纲领、宪法、国家机构组织法、土地改革法、婚姻家庭法等的颁布实施。 中途停滞:58年8月24北戴河会议,“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刑法那么多条谁记得…不能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我们每次的决议都是法,开一个会也是一个法。”后来更明确指出“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一篇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 新中国的法制建设从此中断。 法制春天:三中全会前夕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 法治轨道:96年十四届六中全会“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到97年十五大“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一)从党的执政历程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出体现了党治国理念的成熟。 法治思维强调思想转变,突出党对法治理念的态度,在思想层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法治方式是行为准则,在操作执行层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从推进发展的视角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凝聚着深化改革的法治共识。 报告强调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改革设计了法治的最优路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则是凝聚法治共识的根本。 改革与时间赛跑!改革与危机赛跑! 热词——“改革” 高频信号:整个报告出现86次,约3次/千字;经济改革部分出现11次,约4次/千字;政治改革部分出现17次,约5次/千字。 (2012年12月7日开始习总在广东视察讲话的基调改革,改革不停顿,开放不止步。) 2012年11月26日:“改革是中国最大的红利”。 317记者招待会,李克强29次讲到改革。 (二)从推进发展的视角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凝聚着深化改革的法治共识。 法律体系的形成使得有法可依成为当今时代的鲜明特色,使我国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项建设都基本纳入法治化轨道。 改革的成效将更加体现在如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上,以切实保障改革沿着法治化的道路加快前进。 运用法治思维,学习法治方式也就成为各级领导干部加强自身能力建设的必然需求。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时说,“打铁还需自身硬”。 增强自我净化、 自我完善、 自我革新、 自我提高能力。 李克强谈施政思路: “建设法治政府,这尤为根本,要把法律放在神圣的位置,无论任何人、办任何事,都不能超越法律的权限,我们要用法治精神来建设现代经济、现代社会、现代政府。” (三)从维护稳定的大局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顺应社会管理的需要。 社会矛盾大量凸显,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更加艰巨。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然存在,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尚未完全树立,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阻碍了群众正常的利益诉求,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部分诱因。 (三)从维护稳定的大局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顺应社会管理的需要。 要将利益诉求、纠纷解决纳入法治轨道,为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法治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是领导干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必须具备的首要能力。 (三)从维护稳定的大局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顺应社会管理的需要。 任何经济社会管理活动都必须依法进行,任何经济社会管理政策措施都不可偏离法治方向,任何经济社会管理行为都不能突破法律底线。 必须按照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法治原则、法治规范、法治逻辑思考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解决问题。 (三)从维护稳定的大局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顺应社会管理的需要。 摈弃“搞定就是稳定、摆平就是水平,没事就是本事”的庸俗哲学,打破“越维越不稳”的“信访怪圈”。 法治浩荡,不可阻挡。执政党第一次把“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写入大会报告,无疑将影响未来五年乃至更为久远的国家命运,对于保持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意义重大。 习近平李克强都有法律背景 推动法治更有作为 习近平清华大学人文社会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李克强是北京大学法律系和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学博士学位)。 二、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若干基本问题 (一)法治 法治是西方法律文化的精华,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形成于近代西方。 (一)法治 亚里士多德:“法治应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良好的法律。” 法治:百年梦想的历史薪火 “法治主义是今日救时唯一之主义。” “法治国者,谓以法为治之国也。” ——梁启超 (一)法治 英国法学家戴雪:第一次比较全面地阐述了法治三层含义: 法治意味着正规的法律至高无上或居于主导。 法治意味着法律面前的平等。 法治可以用作一种表述事实的语式,这种事实是,作为在外国自然地构成一部宪法典的规则,我们已有的宪法性法律不是个人权利的来源,而是其结果,并且由法院来界定和实施。 (一)法治 当今西方世界影响最大的政治法律思想家之一哈耶克认为法治应包括以下因素: 法律是保护自由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政府的权力应严格限制在合法的范围之内,不能侵犯个人自由的领域。 哈耶克继承了西方法律传统中的法律至上主义,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德国皇帝和磨坊主的故事 威廉一世,在波茨坦有行宫,喜欢登高远眺市景,正欲掐腰感慨江山如此多娇,其视线却被紧挨着宫殿的一座磨坊挡住了,让其非常扫兴。于是派人前去与磨坊的主人协商,希望能够买下这座磨房。 磨坊主觉悟非常低,丝毫不顾全大局;心里只有小家,没有国家,一点不把“市政规划”和“国家形象”放在眼里,就认一个死理,这座磨坊是从祖上传下来的,不能败在自己手里。几次协商,许以高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表示组织关怀,警告威胁领袖安全,影响伟大祖国形象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可这个老汉始终软硬不吃。 面对这样不识抬举、不可理喻的钉子户,终于威廉“龙颜”震怒,派警卫人员把磨坊给拆了。 德国皇帝和磨坊主的故事 拆迁时,这个钉子户倒很配合,展现了良好的绅士风度,既没有哭天喊地,也没有把汽油倒在身上威胁要自焚。他袖手站在一边,嘴里叽叽咕咕:别看你是一国首脑,我德国尚有法院在,待我到法院与你理论。 第二天,这个老汉居然就在当地一纸诉讼把国家元首告上了法庭,地方法院居然受理了,判决结果居然是威廉一世败诉。判决皇帝必须“恢复原状”,重新把那磨坊盖起来,并赔偿由于拆毁房子造成的损失。 德国皇帝和磨坊主的故事 后来威廉一世和老磨坊主都“驾崩”了,轮到小磨坊主想进城,希望把磨房给卖了,不由想起了那个老买主,就给威廉二世写了一封信。 威廉二世给回了信:“我亲爱的邻居,来信已阅。得知你现在手头紧张,作为邻居我深表同情。你说你要把磨坊卖掉,朕以为期期不可。毕竟这间磨坊已经成为我德国司法独立之象征,理当世世代代保留在你家的名下。至于你的经济困难,我派人送三千马克,请务必收下。如果你不好意思收的话,就算是我借我给你的,解决你一时之急。你的邻居威廉二世”。 磨坊,德国司法独立的象征,代表了一个民族对法律的信念,至今仍像纪念碑一样屹立在德国的土地上。 德国皇帝和磨坊主的故事 在德国的波茨坦确实有一座“历史磨坊”,1787年该磨坊因为太过残破而被拆除。不久,又重建了这个磨坊,但没有后来派兵强行拆迁又被法院判决赔偿这个情节。承认这个故事不都是史实,并不妨碍它作为故事所传达的法治理念。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老威廉·皮特1763年在一次国会的演讲《论英国人个人居家安全的权利》 (二)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 法治思维: 公权力执掌者依其法治理念,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和所要处理的问题(包括涉及改革、发展、解纷、维稳等各领域、各方面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 法治方式: 公权力执掌者在法治理念和法律精神的指导下,通过制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运用法律、法规、规章创制的制度、机制、设施、程序处理各种经济、社会问题,解决各种社会矛盾、争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措施、方法、手段。 法治思维是法治方式的前提,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保障。 没有法治思维就没有法治方式,没有法治方式则法治思维难以保障。 (三)法治思维与其他概念 1.法治思维与非法律的思维 法治思维的关键词之一是法,是法律思维,而不是非法律的思维。 非法律的思维,包括经济的思维、政治的思维、管理的思维、文化的思维、道德的思维等。 (三)法治思维与其他概念 2.法治思维与人治思维 法治思维对应的就是人治思维。 法治思维包含有更加丰富的内涵,即民主的基础、控权的核心、人权保护的目的、依法办事的规则等。 在一次考察活动中,邢台市领导认为当地农村环境卫生到了“非抓不可”的程度,随后开始整治。这项政策受到村民支持,不过基层干部则“官不聊生”,20多名乡镇干部因工作不力被处理,其中两名乡镇书记、一名镇长被免职。(《新安晚报》A12版2012年03月22日) 从报道看,当地整治活动是在“2月9号全面展开”,2月中旬,“20多名整治不力的乡镇干部被集中宣布处理情况”,其中包括一些镇长、副镇长。 按照相关法律,对乡镇长的罢免,必须是在举行本级人大会议时,由主席团或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联名提出罢免案,并经大会审议通过方可。 当地短短几天内,即作出对20多人的“集中处理”,不知是经过了这些法律程序,还是在按领导意志办事? (三)法治思维与其他概念 3.法治思维与法制思维 法制思维是依法为前提的严格依法办事的思维。 法治思维则有更加全面的内容和深刻的针对性,即法治不仅要“治民”,更要“治官”,规范、约束和监督公权力的运行是法治的核心,更是法治思维的核心。 闯红灯要罚,闯黄灯也罚,黄灯还有没有必要存在? 对于“闯黄灯扣6分”的新交规,抱怨声不少。 公安部的回应是,黄灯亮时,只要机动车车身任何一部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不认定为闯黄灯,而没有越过停止线的车辆要停止通行。 社会各界不同观点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6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的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现在行政部门的规章明显和法律相抵触,一个是上位法,一个是部门规章,公安部的规定违法。 2. 新华微评:三个信号灯各司其职,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不仅技术上难以做到,且明显违法。行政部门规章与法律相抵触。 社会各界不同观点 3.《中国青年报》头版刊文:以尊重科学名义建议缓行黄灯新规(2013-01-03) 4.网友称闯黄灯规定违背牛顿第一定律。 5.作家、出版人杨葵在自己的认证微博中说,“试验几十次黄灯停车,很难掌控。要么灯前50米左右就把车速降到很低,要么随时准备灯前急刹车,这必将造成更多的追尾事故。 社会各界不同观点 6.“新规规定闯黄灯扣分比以前闯红灯还多,这就使黄灯基本等同于红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成认为,新规对“闯黄灯”处罚如此之重,值得商榷。 7.城市交通规划专家、清华大学教授文国玮说:有一个公式:如40公里车速,你的停车视距是45米,减一个车身长度,停止线前停止需要40多米,30公里需要25米,20公里15米。10米内刹不住。 8.深圳交管局与省交管局的交锋 2013年1月1日,深圳交警在其新浪微博官方账号表示,深圳暂未对闯黄灯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列举了三点主要原因: 一是因抓拍闯红灯的电子警察系统暂不支持抓拍闯黄灯; 二是需对信号灯的配时进行进一步排查; 三是黄灯毕竟不同于红灯,需制定严格的查处程序和科学的处罚标准。 6.深圳交管局与省交管局的交锋 2日,广东省公安厅交管局有关人士表示,深圳市的做法不符合交通安全法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是“违背科学和法律精神的”。 省交管局还表示,目前正会同该局的法制科,研究如何从法律角度应对深圳市的表态。 3日,深圳市交警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在公安部以及省公安厅相关“闯黄灯”处罚细则未出台的情况下,暂不对“闯黄灯”进行处罚是合理的。 三、领导干部需要具备的法治思维 (一)合法性思维 领导干部在行使公权力时,无论是决策,还是执行;或者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推动发展、深化改革,都应不断审视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包括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是否合法等。 合法性思维,是规则思维,也是制度思维,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事管人管权,就是这种思维的表现。 江西万载县委书记陈晓平 “我们县委书记不拆迁,你们知识分子吃什么?”被知名三农问题专家于建嵘在微博上曝光。(2010年) “凡是到北京非正常上访的,第一次训诫谈话并罚款;第二次拘留;第三次劳教。” (二)权利义务思维 政府(广义)与公民、社会组织等之间,社会主体彼此之间,都是权利义务关系。 各级领导干部所作决策和所行措施,大多是针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的,对他们权利的尊重、维护和保护,就是法治思维的表现;漠视、蔑视其权利,任意剥夺侵犯其权利,不是法治思维,而是典型的人治思维。 树立权利义务思维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 没有义务的地方,就没有权利(洛克)。 不要叫我老百姓,请叫我公民! 各种公共事件说明公民权利意识觉醒。 大学生申请公开发改委调油价依 (二)权利义务思维 公权力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各级领导干部必须积极履行职责义务,不失职,不辱使命。 实践中,采用发文件强行让公务员集资的办法,就是在蔑视和践踏公务员的法律权利,是典型的没有法治思维的表现。 (三)公平正义思维 法治体现公平正义的精神和原则,法治思维自然要反映这种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 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时,让公众有序参与决策,决策反映和体现公众利益和各方意见,是公平正义在决策领域的体现。 在决策工作中忽视公众意见和利益,刻意袒护个别利益群体的做法,就是缺乏公共行政的公平正义思维的表现。 在行政执法中,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都不是法治思维。 小贩与城管起冲突,全家派出所过夜(0306) 广州城管被小贩砍7刀,同事:围观者无人相助(317) 宁波镇海PX项目引发群体事件 2007年厦门PX项目因市民反对以及政协委员建言搬迁,导致政府宣布暂停工程,并创下了公众与政府博弈成功的经典案例。 2012年8月8日,受强热带风暴“梅花”的影响,大连福佳·大化石油化工有限公司PX项目防波堤发生溃坝,虽未发生泄漏等连带事故,但引起了部分大连市民对PX项目的关注,并引发了群体性事件。 舆论称宁波PX事件虽平稳解决但结局“双输” 当地民众为何却对PX项目纷纷说“不”?民众是非理性的吗?民众的态度很明确:再多的金钱也买不回健康。 PX项目真的有那么危险吗?PX项目之所以成为“敏感”事件,显然,不在于PX项目自身,而在于官民之间的信任缺失,以及民众知情和参与权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 项目理应从立项的那一刻起,就全程公开,让民众全程参与。既要让当地的媒体充分报道,也要让当地民众充分讨论。 (四)责任后果思维 法律是行为规则,也是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规则。法治不仅是行为之治,也是后果之治。法治思维也不仅仅是行为规则思维,不仅仅是判断思维和行为思维,更为重要的还有责任后果思维。 行为有后果,行为者要对其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这是法治思维的应有之义。 (四)责任后果思维 对领导干部来讲,必须对其权力行使和职责履行行为承担责任后果,违法的行为要及时纠正,侵犯的权利要得到有效救济保护,造成损害损失的要依法给予赔偿,违法犯罪的要予以惩处。 正所谓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失职必问责。 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 (五)治官治权思维 法治以制约和监督公权为核心,法治思维当然是以制约和监督公权为核心内容的思维。 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治官治权思维 对各级领导干部而言,治官治权思维,就是权力受制约和受监督的思维。 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必须有严格、规范行使权力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必须有接受制约和监督的思维方式,而不是为所欲为,更不是胆大妄为。 (五)治官治权思维 长期以来,我们在法治进程中客观上存在一些较大的误区,重普法轻治理,将普法对象倒置,老百姓长期被动地成为普法的对象,法治的客体,而一些政府官员似乎认为自己是法治的主体可置身度外,成为法治的裁判,最终出现法只可治民而不能治官,成为社会舆论和法学理论界广为诟病的现象。 官员雷人语录 1.吉林辽源市环保局长郭东波:“领导就得骑马坐轿,老百姓想要公平?臭不要脸!” 2.青岛市某郊区环保局一刘姓主任面对当地严重的污染,这样训诫记者:“全部按法不如没法!” 3.郑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逯军:“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4.济南市天桥区文化局某郝姓领导:“新华网不就是文化单位么?我是管文化的,你敢在新华网曝光,我就叫它关闭!” 5.广州市卫生局副局长曾其毅为看病难和看病贵“把脉开方” 说:“我走遍全世界,看病最不难是中国,看病最不贵是中国。” 四、领导干部怎样养成法治思维 (一)加强法治修养,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没有意识,就难以有思维,更不会有习惯性行为。 法治意识是人们关于法治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它是法治思维的基础,也是自觉、主动和善于运用法治方式的前提。 (一)加强法治修养,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首先要加强对自己的法治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法治意识。 在全党大兴学习之风 依靠学习和实践走向未来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领导干部加强学习,根本目的是增强工作本领、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 领导干部应该把学习作为一种追求、一种爱好、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做到好学乐学,如饥似渴地学习,只要坚持下去,必定会积少成多、积沙成塔,积跬步以至千里。 学什么?宪法、刑法、行政法、民法 习近平:“我将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夙夜在公,为民服务,为国尽力……” 张德江:“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权力精英最关注经济和法治 十六大之后,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制度确立,学习内容广泛,除涉及法学范畴外,还涉及经济、文化、民生、卫生、三农等领域。10年来,十六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各举行了44次、33次集体学习。 据统计,有7次集体学习围绕法治展开,包括首次集体学习的宪法专题、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以及物权法、知识产权法等内容。 (二)强化法治实践,逐步养成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习惯 法治思维的目的是为了以法治的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法治实践是法治思维的归宿,只有强化法治实践,才能检验、巩固法治思维。 (二)强化法治实践,逐步养成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习惯 对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问题,在众多的解决方式中,要首选法治方式或者以法治为主要方式去解决。 (二)强化法治实践,逐步养成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习惯 领导干部不可能都是法律方面的专家,在解决问题时也会遇到法律难题,应当将行为的性质、解决问题的途径、法律后果、风险预测与防范等问题,积极咨询有关法律专家。 各级政府的法制部门的职能要发挥起来。 2007年3月13日,平和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控制初中辍学的通知(摘要)》称:……对未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青少年不得开具劳务证明,不给予办理劳务证、结婚证、驾驶证等。 (三)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营造法治环境 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培养领导干部养成法治思维的重要保障。 1.要更加注重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领导干部,以形成培育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的动力。 不断引导和激励领导干部主动、自觉和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从组织路线上进行引导。 习近平:把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重要条件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 各级组织部门要把能不能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条件。(2月23日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 (三)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营造法治环境 2.要更加注重提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工作的法制化水平,使其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形成培育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的活力。 (三)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营造法治环境 3.更加注重行政监督和问责,对于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领导干部,造成后果和消极社会影响的,必须实行问责,促进领导干部形成培育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的压力。 香港将限奶粉出境 每名成人限带两罐 从3月1日开始,香港开始实施奶粉禁令,任何人除非有出口许可证,否则每24小时不可带多于1.8公斤也就是两罐婴儿奶粉出境,违例者最高会被罚款50万元及监禁2年。新规生效第一天,即有多名内地人被捕。 (三)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营造法治环境 法治思维的形成需要法治权威的树立,还特别需要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在潜移默化中熏陶影响各级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是法治文化的践行者和创造者。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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