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安全培训教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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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安全培训教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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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新员工安全培训教材ppt,包括了为什么要进行新员工入职安全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理念,安全管理基本概念,法律、法规知识,船舶十四项禁令,安全色、安全标识,劳动防护用品,交通安全知识,安全用电,火灾及灭火方法,急救知识,人的不安全行为详解等内容,欢迎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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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加入本公司 201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三级安全教育的培训时间 一般单位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但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对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小时。每年接受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安全生产方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安全理念: 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 员工十项权利 1、合同权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保障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员工十项权利 2、知情权 【第四十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员工十项权利 3、建议权 员工十项权利 员工十项权利 员工十项权利 员工十项权利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职业病防治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知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有权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员工十项权利 6、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 7、拒绝危险权 员工十项权利 8、紧急避险权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在前款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在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的冒险作业。 员工十项权利 9、工伤索赔权 《安全生产法》规定【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这是职业病防治法总则中的一项规定。这个法律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员工十项权利 10、工会监督权 《安全生产法》规定【第七条】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二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做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中对于监督权利的规定为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是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劳动者所享有的一项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劳动者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特点所决定的,也是确保劳动者权益的有效措施。劳动者本着搞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对所在的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科学合理等方面,直接或间接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项义务 1、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依照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项义务 2、认真接受教育与培训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这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预防、减少事故和人员伤亡,具有积极意义 四项义务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从业人员不履行该项义务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四项义务 4、发现隐患及险情应尽快报告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预防事故发生。 火灾的概念: 广义来讲,凡是超出有效范围的燃烧称为火灾。 消防中有火灾和火警之分: (1)火警是指当人员和财产损失较小时登记为 火警。 (2)火灾是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 损害的燃烧现象。 根据GB4968-1985《火灾分类》按照物质燃烧的特征可把火灾分为以下四类: (1)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 灭火剂:水。 (2)B类火灾:可燃液体和可熔化的固体火灾。 灭火剂:泡沫、二氧化碳、干粉、卤代烷灭火剂。 (3) C类火灾:气体火灾 灭火剂:干粉、卤代烷灭火剂。 (4)D类火灾:金属火灾,如钾、钠、镁的火灾。 灭火剂:特种石墨、干粉、7150灭火剂。 (5)电器设备火灾:是指所有通电设备燃烧的火灾。 灭火剂:二氧化碳、干粉、卤代烷灭火剂。 2、灭火方法 (1)隔离法 方法:将可燃物与着火源隔离开来,燃烧会停止。 (2)冷却法 方法:将燃烧物的温度降至着火点以下,使燃烧停 止,或者降低邻近火场的可避免形成新的可燃条件, 如采用水和干冰进行降温。 (3)窒息法 方法:消除燃烧要素——助燃物,使燃烧停止。主 要措施是阻止助燃物进入燃烧区,或用惰性介质和 阻燃剂稀释阻燃物,如水、二氧化碳、泡沫等。 灭火器的代码具体含义: 灭火器由于结构简单,操作方面,轻便灵活,使用 面广,是扑救初起火灾的重要消防器材,其型号具 体表示为: 例如: MFT35:35kg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MPZ4:4kg鸭嘴式泡沫灭火器 1、干粉灭火器 (1)灭火原理 干粉=碳酸氢钠或磷酸铵盐+滑石粉或二氧化硅 干粉喷射到燃烧物上会形成隔离层,阻止燃烧;同时高热 会分解出二氧化碳,冲淡燃烧物周围的氧气起窒息作用,达到灭火目的。 (2)干粉灭火器适用范围 碳酸氢钠干粉灭火器适用于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带电设备的初起火灾; 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除可用于上述几类火灾外,还可扑救固体类物质的初起火灾; 碳酸氢钠、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不能扑救金属燃烧火灾。 (4)干粉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 应存放于阴凉干燥处,保持干粉不受潮,不结块; 驱动器瓶应定期称重,若重量超过1/10时应充气或更新; 每次使用前应该检查驱动气体压力并试压。 (2)CO2干粉灭火器适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V以下 的电器设备及油脂等火灾。CO2不能用于扑灭钾、纳、镁、铝 等轻金属火灾,因这些物质能与它起化学反应而使其失效。   (3)CO2干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应将机筒直立提至火场位置立于地上,尽量靠近火场; 拔出保险销,一手拉着喷管手柄,另一手按下柄式开关或扣上套环,使喷嘴喇叭对着火源喷射; 火熄灭后,应在燃烧物上再喷一层CO2干冰,以防复燃; 3、泡沫灭火器 (1)灭火原理 6NaHCO2+3AL2SO4→3Na2SO4+2AL(OH)3+6CO2 (2)泡沫灭火剂器适用范围 适用于扑灭A类和B类初起火灾; 适用于油田、炼油厂、车库、飞机库、港口以及油库等场所,但对易溶于水的易燃液体如丙酮、酒精等的灭火效果不太好,对电气火灾也不宜使用。 (4)泡沫灭火器使用注意事项 灭火机应置于易取用之处。 防止高温和太阳暴晒。 每三个月检查一次,检查的方法是用细铁丝通入喷嘴,查看是否畅通,并分别取少量的甲/乙药两种进行混合,查其发泡效果是否良好。 火灾逃生注意事项: 1、熟悉环境,暗记出口 2、保持冷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 3、简易防护,蒙鼻前行 4、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5、跳楼有术,虽损求生 6、互帮互助、利人利己 2、轻微伤口处理方法 3、止血方法 4、包扎常用结 5、烧伤及烫伤 (2)轻微烧伤处理方法 将热源与伤者隔离 用水冷却伤处直至皮肤温度恢复正常 用清洁敷料遮盖伤口 (3)烧伤处理禁忌 不可刺穿水泡 不可除去粘连的衣物 不可涂上任何药物 不可给予任何饮食 不可过度降温 6、中暑的急救 (1)中暑定义 中暑是炎热天气下,人体不能适应“热”而发生的急性疾病,也是最常见的人体对高热产生反应的疾病; (2)中暑的类型 热射病型、热衰竭型、热痉挛型、日射病型。 (3)中暑的症状 热射病型:体温略有升高、头昏头痛、烦躁心慌、全身无力、口渴舌干、恶心、大量出汗,这些都是中暑先兆,若未及时采取措施,则出现高热、颜面潮红、皮肤灼热、无汗、呕吐、流鼻血、步态不稳,甚至昏倒; 热衰竭型:表现为面色苍白、皮肤冷湿、脉搏细弱、血压下降、神志恍惚甚至昏迷; 热痉挛型:表现为体温可能不高、腹部及四肢肌肉痉挛、疼痛难忍; 日射病型:出现头晕眼花、剧烈头痛、恶心呕吐、烦躁不安或昏睡、脉搏细弱,一般情况下无体温升高。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用肥皂水及清水彻底冲洗; 眼睛接触:立即翻开上下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畅通,如呼吸停止,进行人工呼吸;如呼吸困难,给输氧。 (1) 侵入途径及中毒症状 甲醇可经呼吸道、皮肤、消化道进入人体; 甲醇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对视神经和视网膜有特殊选择作用; 急性中毒:短时大量吸入会出现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口服有胃肠道刺激症状),经8~36h潜伏后出现头痛、头晕、乏力、酒醉感、意识模糊、甚至昏迷,同时会出现视物模糊、复视等症状,严重时导致失明; 慢性中毒:神经衰弱综合症,植物神经功能失调,黏膜刺激,视力减退以及皮肤出现脱脂、皮炎等。 (2)甲醇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脸,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处理后就医; 吸入:迅速转移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刻进行人工呼吸,处理后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或1%硫代硫酸钠溶液洗胃,并以0.5%的硫酸镁导泻后就医; 应急处理:喝真酒。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品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检查、调整、维修、焊接、清扫等工作; 10有分散工作时注意力的行为; 11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一.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1未经许可开动、关停、移动机器 2开动、关停机器时未给信号 3开关未锁紧,造成意外转动、通电或泄漏 4忘记关闭设备 5忽视警告标志、警告信号 6操作错误(按钮、阀门、扳手、把柄等的操作错误) 7奔跑作业 8机器超速运转 9违章驾驶机动车 10酒后作业 11工作坚固不牢 12用压缩空气吹铁屑 13其他 人的不安全行为详解 二、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1拆除了安全装置 2安全装置堵塞、失掉了作用 3调整的错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4其他 人的不安全行为详解 三、使用不安全设备: 1临时使用不牢固的设施 2使用无安全装置的设备 3其他 人的不安全行为详解 四.手代替工具操作: 1用手代替手动工具操作 2用手清除切屑 3不用夹具固定、用手拿工件进行机加工 人的不安全行为详解 五.物体存放不当: 1生活用具、配件、原材料存放不当 2工具、切屑生产用品存放不当 3其他 人的不安全行为详解 六.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1冒险进入涵洞及封闭舱室 2接近设备转动处(无安全设施) 3船舶设备吊装时,未离开危险区 4船舶拖带期间靠近缆桩未能保持 安全距离 5未“敲帮问顶”开始盲目作业 6冒进信号 7易燃易爆场合用明火 8未及时瞭望 人的不安全行为详解 七.攀、坐不安全位置: 1攀、坐码头护栏、码头边缘围基 2攀、坐平台护栏、吊车吊钩、汽车挡板 3攀、坐围墙、树枝、危岩、窗口 人的不安全行为详解 八.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1在吊车、行车、升降机的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2在悬挂的物体旁边,未采取安全措施进行作业 人的不安全行为详解 九.机械设备运转时加油、检查、调整、维修、焊接、清扫等工作 人的不安全行为详解 十.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在危险作业时与别人讲话、接听手机 2在特种作业时精力不集中、监护人四处张望 人的不安全行为详解 十一.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1未戴护目镜或面罩 2未戴防护手套 3未穿安全鞋 4未戴安全帽 5未佩戴呼吸护具 6未佩戴安全带 7未戴工作帽 8其他 人的不安全行为详解 十二.不安全装束: 1在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旁作业穿过肥大服装 2操纵带有旋转零部件的设备时戴手套 人的不安全行为详解 十三.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1把水加入硫酸,用水扑救燃烧的电器或苯类、醇类、醚类、酮类、脂类等液体及高温状态下的化工设备 2化学物质混合容易产生危险的工艺或者产生危险配伍(易燃、易爆、有毒) 3造成氧化还原、硝化、电解、聚合、催化、氯化、裂化、磺化、重氮化、烷基化等工艺产生K3S红软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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